1970年,南京青年因一首歌判死刑,被公审后。审判员给他的宣判竟然是"有期徒刑10年",这让他有些不敢相信,很快,他就离开了"娃娃桥监狱"。
主要信源:(中新网——1951年南京法院审理首起涉外案 外籍修女被判刑)
在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特殊年代,一首歌曲《知青之歌》悄然响起,成为无数知青内心思绪的表达。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国家号召城市青年到农村插队,接受再教育,这场运动影响了千百万年轻人,塑造了他们的人生轨迹。
1947年出生的南京人任毅,原本怀揣音乐梦想,可高中毕业时却遇上了运动高潮。
家庭经济宽裕的任毅从小展现出音乐天赋,小学进入南京市小红花艺术团,中学时在南京中学生艺术团拉二胡、弹吉他。
他的梦想考入中央音乐学院,成为一名歌手或教师。
但政策变化终结了计划。
1968年12月,他作为南京五中毕业生之一,被分配到江苏省江浦县插队。
在江浦县的生活,起初让任毅干劲十足,每天劳动挣到近十个工分。
但时间一长,知青们面临身份困惑。
他们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工人,思乡和迷失感日渐滋生。
知青点的小茅屋成为大家聚会场所,排遣情绪离不开音乐。
1969年5月的一天,几个知青看完月亮提议创作专属歌曲,同伴唐又在鼓励任毅动手。
那一夜,任毅熬通宵抱着吉他谱写一首《我的家乡》,曲调平实却不失深情,结尾注明“南京市五中集体词曲”。
事后他反复修改,定名《南京知青之歌》,简称《知青之歌》。
歌曲没有激昂口号,只诉说告别城市、思念家人的落寞,恰恰击中了知识青年的孤独心境,一时在人群中流传开来。
不到几个月,歌曲从寒冷的塞北草原传到西南热带雨林,甚至西北戈壁和东海盐滩,只要有知青身影的地方,都能听到婉转旋律。
知青们用它表达共鸣,有人说它能成为友谊桥梁,走哪儿都能找到吃的。
可是,歌曲的流传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危机。
1969年8月,任毅朋友郑剑峰在调试收音机时,听到莫斯科广播电台播放这首歌,震惊之余告诉了任毅。
那个年代,收听敌台是禁忌,郑剑峰后因牵连被捕,在恐惧中病亡。
歌曲内容被指不符主流思想,《知青之歌》在南京街巷被贴满批判文章,定为“大毒草”。
众人攻击它腐蚀人民思想,唱出了敌对势力的心声。
任毅陷入恐慌,回到知青点烧毁所有手稿、曲谱和女友信件,甚至藏匿的《圣经》,精神几乎崩溃。
1969年10月,他主动去南京市娃娃桥监狱自首,但接待人员拒绝接收,说需上级指示。
次年局势加剧,南京街头充斥“该管的管、该杀的杀”标语。
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那天,任毅被抓进监狱,领取布制代号牌。
审讯中,原本美好的歌词被曲解。
“生活的脚步深浅在偏僻异乡”被指为“深陷”。
“告别妈妈,再见了家乡”被批判为小资产阶级留恋。
公判大会上,任毅为死刑犯陪绑,承受着不确定处刑的巨大压力。
1970年5月,南京公检法军管单位呈送结案报告,建议判任毅死刑。
报告显示,他被控“散布反革命言论,长期收听敌台广播”,涉及具体收听证据和公开批判细节。
案情上报至南京革委会高层,引起南京军区司令许世友关注。
许世友亲自查阅案卷,批示说“一个学生娃子,十八九岁,没有前科,不应死刑”,强调青年历史简单,避免杀戮。
这一干预保住了任毅性命。
1970年8月公判大会上,任毅听到被判十年徒刑。
事实上,1979年2月他获得平反出狱,但家庭已物是人非。
母亲衰老,恋人嫁人,妹妹因病离世未见最后一面。
出狱后,任毅被安排到纺织公司工作。
1987年,许世友逝世两周年时,他专程到河南新县将军陵墓前点燃香烟、洒五粮液酒鞠上三躬感恩救命之恩。
如今任毅退休住在南京郊区,回顾过去,他说功过已成烟云,知青友谊最可贵。
这首歌曲虽未为他带来名利,却成为一代知青的共同记忆,折射出那段历史的复杂面。
一切尘埃落定,留下的只有对纯朴往事的怀念和对未来的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