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驻马店,男子应邀前往朋友家中吃饭,期间不胜酒力醉倒。男子家属得知

烟雨评社 2025-07-29 18:12:49

2024年,河南驻马店,男子应邀前往朋友家中吃饭,期间不胜酒力醉倒。男子家属得知后,将男子接回家中休息,约4个小时后喊男子起床喝水时,发现男子没了反应。男子家属慌了,连忙拨打了120,悲剧的是,救护人员赶到现场后确认男子已经死亡。事后,男子家属难以释怀,向事发前与男子一起喝酒的3个朋友索赔54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2024年初,男子杨某应朋友杨某1之邀赴宴,谁也想不到,这会是他人生最后一场酒局,当天深夜,妻子发现从酒局接回家的杨某躺在床上一动不动,没了呼吸。她颤抖着拨打“120”,直到儿子接过电话才报清地址。 救护车赶到时,医生掀开杨某的眼皮,听了听心跳,最终只是摇了摇头。那张死亡证明,瞬间击垮了杨某的妻子,她瘫软在地,儿子也嚎啕大哭,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说没就没了? 事情要从正月初八说起。杨某1在家中设宴,特意邀请了好友杨某。杨某的妻子当时还跟邻居念叨,丈夫就爱凑这种热闹。下午四点,杨某到了杨某1家,叶某和周某已在场。起初气氛很轻松,几人嗑着瓜子聊天。 聊着正开心,杨某1一句“难得高兴,非得开瓶白酒”,杨某当时提了一嘴自己胃不太舒服,杨某1却笑着反问他是不是“怕了”,一旁的叶某也跟着起哄。周某虽没说话,却默默给杨某倒了小半杯酒。 几杯下肚,杨某明显不对劲了,脸涨得通红,说话也颠三倒四,最后直接趴在桌上没了动静。杨某1和叶某见状,把他扶进里屋的床上盖好被子,觉得让他“睡会儿”就好。 五点多,杨某妻子打来电话,杨某1接了,只说杨某喝多了正在睡觉,电话里连声应着“好好好”,让她放心。六点半,妻子带着儿子赶来,看丈夫还在床上哼哼,推他也没反应,便决定接他回家。杨某1和叶某还搭了把手,将杨某扶上车。 悲剧还是在当晚十点多发生了。妻子想叫杨某起来喝水,却发现他手脚冰凉,没了鼻息。料理完后事,杨某妻子越想越不对劲,一纸诉状将杨某1、叶某、周某告上法庭,索赔54万余元。 被告三人却觉得冤枉,他们辩称没有劝酒灌酒,杨某醉倒后也把他安顿好了,已经尽到了注意义务。更何况,杨某家属没有进行尸检,无法证明死亡和饮酒有直接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饮酒后几小时内死亡,不能排除其死亡与饮酒的关联。杨某作为成年人,放任自己醉酒,应承担主要责任。但杨某1作为宴请组织者,在杨某已表示胃不舒服时未尽劝阻义务,醉酒后也未采取送医等有效措施,应承担责任。 叶某和周某作为同饮者,同样未尽提醒和注意义务,也需担责。此外,法院还指出,杨某家人接回他后,也存在疏于有效照顾的因素。综合下来,法院判决三人共同承担10%的赔偿责任,其中组织者杨某1承担4%,赔偿4.8万;叶某和周某各承担3%,赔偿3.6万。 这份判决,两边都不满意。杨某家属嫌赔得太少,而杨某1三人坚称自己无责,双方再次上诉。结果,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了原判。 本以为事情就此了结,可叶某和周某还是不服,又申请了再审。他们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受邀的客人,和杨某当天才认识,没有劝酒,扶他上床已经仁至义尽,不能苛求普通人具备专业的医疗救护知识。 法院认为,一审二审认定的10%总责任比例是合理的,但在内部分配上,杨某1作为宴席的组织者和“陪酒”的邀请者,理应负有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其过错明显大于另外两人,责任比例应从4%上调至6%。 而叶某和周某,虽是初识,但对杨某过量饮酒未加劝阻,也存在过失,各自承担2%的责任更为适宜。最终,再审改判杨某1赔偿7.2万余元,叶某、周某各赔偿2.3万余元。 可杨某的妻子,心里依旧堵得慌,再多的钱也换不回丈夫的命。杨某1事后懊悔不已:“早知道这样,当初说啥也不叫他来喝酒了。”叶某也心有余悸:“以后再也不敢跟人拼酒了。”而那个沉默的周某,现在见了熟人甚至都绕着走。 酒桌上的情谊和热闹背后,系着一根名为“注意义务”的法律之绳。你以为的“没关系”和“睡一觉就好”,在法律的天平上,可能恰恰就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不作为”。 所以,喝酒要适量,偶尔小酌就好,别喝的酩酊大醉,那么多案例都在提醒我们,喝醉之后身体走路都会不稳,就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酒桌上千万不能劝酒,能喝就喝,不能喝就不喝。 朋友之间不一定非要喝酒,如果自己的身体不舒服,别人再劝,也不能喝,身体是自己的,别喝出个好歹,家里还有人等着你回家。 信源: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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