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瘫痪母亲立遗嘱将24.8万留给二儿子,老大跟老三不服气对簿公堂。最近,瘫痪

与君硕 2025-07-28 13:51:53

四川,瘫痪母亲立遗嘱将24.8万留给二儿子,老大跟老三不服气对簿公堂。最近,瘫痪的袁婆婆去世,生前让邻居代写遗产做好了财产分配,但是老大跟女儿不乐意,女儿说自己也照顾了母亲的。最后,法院判了。

据红星新闻7月27日报道称,有三位儿女,因为母亲的遗产分割问题,最终闹上了法院。事情的发展概况我们可以来做一下了解。

袁婆婆瘫痪在床很多年,一直以来都是由二儿子进行照顾,女儿偶尔会过来照顾一下老母,但是大儿子却很少过来。

临去世之际,袁婆婆决定立下一份遗嘱,将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

当时邻居过来帮助代笔立下遗嘱,现场拍摄了视频记录了全程,袁婆婆亲口表达了自己的遗嘱意向,将自己的全部遗产24.8万元全部给自己的二儿子。

后来,袁婆婆去世了,老人去世之后,二儿子也就按照遗产规定继承了遗产。

但是对于这笔遗产的分配,袁婆婆的大儿子跟三女儿表示了反对,当场就不乐意了。

于是兄弟姐妹三个人就决定起诉法院,对簿公堂,准备让法官来重新判定这笔遗产。

大儿子认为,让邻居来代笔立遗嘱,这个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同时,三女儿也提出,自己也曾经照顾过袁婆婆,自己也给母亲照顾过一段时间,虽然没有长期照顾,但是不能说自己没有尽责。

法官当庭也观看了邻居在代立遗嘱的时候的视频,当时袁婆婆虽然是瘫痪在床上,但是其口齿清楚,神志清楚,表达出自己想要把遗产继承给自己的二儿子。

而邻居也是根据袁婆婆的交代,将老人的遗传也清清楚楚的记录了下来。因此法官认定,这份遗嘱是具备法律效应的。

调解时,又联系到社区工作人员,再次进行庭内调解,虽然遗嘱合法,已经将遗产判给了二儿子。

但是考虑到修复好一家人的和睦关系,兄妹三人又当场立下了协议,三人适度分配遗产。

二儿子继承袁婆婆的安置房款24.8万元,然后由二儿子支付给自己的妹妹分割款6.2万元,再支付给兄长安置房款2万元。

调解的意思是,希望当事人可以珍惜血浓于水的亲情,不要因为一时之利而失去更加珍贵的家庭关系。

遗嘱是老人的意愿,法律需要尊重遗嘱自由,同时家庭和睦与温暖也至关重要,因此三位兄妹权衡再三,作出最后的决策也是正确的。

1.邻居为老人代立遗嘱是否有效?

立遗嘱的时候,老人神志清楚,写遗嘱的人能明确按照老人的意愿来拟写,这份代立遗嘱是合乎法律效应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签订遗嘱的时候,必须要有两名以上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全程见证,见证人不得是继承人或者其他利益冲突人员,见证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由其中一人代书,如实记录遗嘱内容,并且确保准确表达。立遗嘱人状态神志清醒,意思表达真实,不受欺诈或者胁迫。

根据本案可以知,袁婆婆邀请邻居家的人到自己家里来,参与这场立遗嘱仪式。当时立遗嘱现场也进行了视频拍摄,现场不存在胁迫的情况。

袁婆婆的神志清醒,虽然语言表达没有那么的顺畅,但是口齿清楚,能够完全准确的听到袁婆婆的遗嘱意愿。

邻居也是根据袁婆婆的表达,作出了准确的记录,不存在篡改的行为。

所以,袁婆婆的这份遗嘱,法院也给出了判定是合法有效的。

2.子女对父母没有尽到赡养权,有资格来继承遗产吗?

子女对自己的父母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是依然是有资格去继承遗产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属于法定第一顺位的遗产继承人。子女虽然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但是女子作为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会因为不履行赡养义务而自动消失,除非存在法定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但是遗产的份额会收到赡养行为而影响,法院在分配遗产时,会根据赡养程度判决少分或者不分。

根据本案来看,袁婆婆的遗嘱意愿,是要将遗嘱分配自己的二儿子,但是后来大儿子跟妹妹表示,也要来分这笔遗产。

同作为子女,他们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资格来参与遗产分配的。但是因为大儿子没有来赡养老人。

因此,大儿子的分配份额会受到影响,所以最后,根据法官的判定,判给了大儿子部分遗产份额,此举合法合规。

对于此案遗产的分配,您觉得是否合乎道理呢?欢迎大家到评论区一起来讨论一下,欢迎分享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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