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花165万买的路虎,发现有二次喷漆和拆卸的痕迹,他赶紧找到第三方来核实,确实发现有问题。这时,他要求4S店换车,但对方却说,车子在出厂时,厂家就认可,因为二次喷漆和拆卸是厂家所为,与他们无关。男子不服,直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网友们也支招说,这是欺骗!要求对方三倍赔偿! 据天天630新闻7月10日报道,张先生在6月份预订了一台路虎,价值165万,当时和4S店约定6月30日交付车辆。 张先生第一次买这样的豪车,所以相当谨慎,提前也做了大量关于交付时的注意事项。 到了6月30日,他看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车子,并没有直接开走,也没有只简单检查外观,而是蹲下身来,仔仔细细地检查每一个部件。 他只是想谨慎一点,再谨慎一点,自己花了那么多钱,一定要买到满意的车辆。 不过他在查看车时发现,车辆的螺丝有扭动的痕迹,这和自己传统认知上的新车有误差。 当时他提了出来,但工作人员用专业术语解释后,张先生并没有相信。因为他非常冷静,不愿意听别人的,只愿意听从自己的内心。 于是他赶紧请了第三方检查人员帮忙核实情况,结果检查发现:左前门的油漆存在二次喷漆,左后门的螺栓进行过调整。 证据摆在面前,工作人员也无话可说,支支吾吾解释了一通,也没说明白。 但张先生的要求很明确:既然不是新车,就给我换一辆,要不然就退钱。 4S店的工作人员觉得这种要求不合理,为稳住张先生的心态,立即联系了英国的厂方,把情况反映了上去。 对方的回复出人意料,说这个情况他们在出厂时就知道,是他们进行的喷漆和调整部件,目的是让相邻部件的间隙和平整度更完美。 有了这样的结果,4S店工作人员顿时底气十足,称这不是他们的原因,是厂家的原因,若要求退车或换车,得找厂方,他们也是冤枉的。 张先生可不管这些:“你们进的货有瑕疵,你们没有检查到,现在卖给我,却说你们没有责任,这怎么可能?你们也得负检查不合格的责任。” 另外,厂家明知有二次喷漆,为啥还要以新车的价格卖给消费者?这不是欺骗吗? 所以,张先生认为,不管是4S店还是厂家,都有过错。不管他要求哪一方承担赔偿和退还责任,对方都必须承担。 不过,店家还没有给出最后的答复,只是答应会尽快和厂家沟通。但张先生也没有歇着,他收集好证据准备起诉,不想再如此被动,要主动积极面对这件事,提出自己的要求。 网友们也给张先生支招,说这种情况是欺骗,完全可以要求对方三倍赔偿,为消费者讨回一个公道。 一、4S店是否有责任?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明确指出,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 。 在此事件中,虽然4S店称二次喷漆和拆卸是厂家所为,但按照法律规定,销售者有义务保证销售的商品符合质量要求,消费者从4S店购买车辆,当车辆出现非新车应有的问题时,4S店首先要对消费者负责。即使问题根源在于厂家,4S店也不能免除其对消费者的责任,张先生要求4S店退车是合理的诉求,4S店应积极解决,后续再向厂家追偿。 二、厂家的做法是否合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厂家明知车辆进行了二次喷漆和部件调整,却仍以新车名义销售给消费者,这可能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车辆经过二次喷漆和部件调整,与消费者认知中的新车标准存在差异,厂家有义务提前告知消费者相关情况,否则其行为可能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种做法涉嫌不合法。 三、张先生要求三倍赔偿是否合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张先生能够证明4S店或厂家在销售车辆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比如故意隐瞒车辆二次喷漆和拆卸的事实,使张先生误以为是全新未动过的车辆而购买,那么张先生要求三倍赔偿是合理且有法律依据的。 但如果不能充分证明存在欺诈,只是产品质量问题,可能难以获得三倍赔偿,不过仍可依据相关三包规定等要求退车或换车等。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天天630于2025年7月10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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