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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多人虚构交易套现政府消费券被判刑!茅台酒"空转"、按摩店"刷券"…检察官提醒——

政府发放消费券本为惠民利企、提振经济,却被不法分子视作“生财捷径”。2022年夏天,杭州市富阳区政府发放多轮预付卡消费券期间,河北籍男子郭某嗅到“商机”,伙同富阳本地商户虚构交易,大肆套现政府补贴,最终难逃法网。

茅台酒背后的“套现戏法”

2022年8月初,郭某通过网络低价收购大量电子消费券后,联系富阳某副食品店经营者郑某,提出叠加使用小额消费券购买茅台酒。郑某本来并非专卖茅台酒,但在利益驱使下,还是同意合作。随即郭某从河北飞赴富阳,之后连续几天在郑某店内操作后台核销消费券进行预付卡充值。郑某每天按充值金额从其他酒行批发茅台酒交给郭某,郭某再转售给余杭某烟酒店老板王某变现。

同年9月初,尝到甜头的郭某在第三轮消费券发放时“升级”了手法:指使郑某将套现资金直接支付给王某“购酒”,王某无需发货,仅需寄送虚假出货凭证,郭某再凭此将酒“卖回”给王某。茅台酒全程未真实流转,政府补贴资金却被轻松“薅”到手里。短短六天内,郭某等人核销“满300元减100元”消费券1700余张,套现骗取资金17万余元。

贪念蔓延下的按摩店“空刷”团

因副食品店仅能使用小额零售券,郭某并不满足于此,经郑某介绍后,结识了富阳某盲人按摩店老板张某。三人合谋虚构按摩服务,空刷近百张“满2000元减600元”的休闲类消费券,套现近6万元并予以分赃。

见有利可图,郑某和张某也动起自己做这门“生意”的歪心思。郑某、张某随后自行收集顾客消费券在按摩店“空刷”套现,消费券金额分别达5万余元与7万余元。

法网恢恢:违法犯罪终受惩

如此大规模、集中性的异常核销行为最终引起了监管部门的警觉。经核查发现,短时间内大量异地号码在特定商户高频核销消费券,远超店铺正常经营能力,故判断存在重大套现骗补嫌疑。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迅速锁定了郭某等人。面对证据,几人对虚构交易骗取政府消费补贴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配合司法机关进行全额退赃。

富阳区检察院审查认为,郭某、郑某、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交易核销政府消费券骗取专项补贴,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依法提起公诉;王某明知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郭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与前罪(在外地实施消费券诈骗)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郑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0元;张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8000元。

检察官提醒

政府发放消费券,旨在降低消费者负担、刺激真实消费、提振经济、保障民生。每笔消费补贴资金都源自公共财政,属国有财产。

商户明知无真实交易,仍协助或自行虚构订单核销消费券套取补贴,绝非简单的“薅羊毛”,而是诈骗行为。此举侵吞国家财政资金,扭曲惠民政策本意,破坏市场诚信。

个人收购消费券后勾结商户虚构交易套现获利,同样可能构成诈骗罪。普通消费者违规转卖牟利,虽未必直接构罪,但违反规则,将被限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明知是诈骗等犯罪所得,仍以提供账户、虚构交易等方式帮助转移,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商户和消费者:切莫将政府消费券当作“敛财工具”。请依法依规使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任何弄虚作假、骗取政府补贴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