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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一在一审期间承认了全部指控,检方主张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至今法庭尚未给出最终判

泰一在一审期间承认了全部指控,检方主张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至今法庭尚未给出最终判

泰一在一审期间承认了全部指控,检方主张判处其7年有期徒刑,至今法庭尚未给出最终判决。泰一案件引发了韩国社会的广泛关注与强烈反响。许多民众对这种违背公序良俗、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表示极为愤慨。受害者方面也备受关注,...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

“冤不冤?”男子欲开山修路造福乡亲,获准并争取到36万元扶贫资金。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因将炸落的石头售卖,被以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罚金10万元。男子不服,表示自己前前后后投入了近150万元,之所以出售矿石是为了节约清理的成本,且用于项目本身,没有获利等等,认为自己无罪,欲申请再审。事情是这样的,陕西华阴的周先生是某村委会的主任,该村庄位于大山深处,随着时代的发展,村里的年轻人纷纷走出大山,只有少部分村民留在家乡生活。走出村子需要经过一条山路,早些年村民们还能凑合使用。可随着山里发了大水,这条山路就被冲毁了,村民们进进出出非常不方便。正因如此,周先生才提出要重修山路。一方面,村民们进出村庄的安全性有了保障;另一方面,山路修好后,还能发展农业旅游,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带领村民们脱贫致富。有了计划后,周先生便向有关部门提交了申请,最终争取到了36万元。其中包括有1000米道路硬化的10万元,以及破石填方2600立方米的26万元。本以为这些钱足够修路,但周先生还是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如果只是修路确实花不了多少钱,但问题是中间有一条隧道,修下来最起码要上百万元。由于修路资金并不充裕,周先生便私自决定将山体爆破。对于爆破下来的石头,周先生想着可以用来垫路,或者直接堆在路边山沟里。但想象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当地水务局称这样做会影响泄洪,周先生只能想办法将这些石头处理掉。而清理石头也需要一笔不菲的清运费,周先生无奈只能将这批石头私自处理。据了解,周先生在修路期间,将3312.8立方米的花岗岩向外出售,获利142924元;还将价值94256元的花岗岩用来抵修路施工所使用的柴油费用;单独出售给汪某价值40908.5元的花岗岩;剩余价值148055元的花岗岩运到了当地的某个水泥厂。算下来,周先生共计开采了8830.1立方米的花岗岩,价值共计44.1505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周先生触犯了非法采矿罪,故判处其有期徒刑9个月。值得一提的是,一审判决的时间为2019年4月份,但周先生被羁押的时间为2018年8月份。一审判决期间,周先生并未提起上诉,但在获释后,便收集了相关证据,随即提起申诉。据周先生所说,为了修这一条路,已经投入了将近150多万,其中有130万都有具体的单据。而相关的36万财政扶持一直没有到位,原因是山路还没有修好。代理律师表示,虽然周先生销售碎石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所获取的全部款项全都用来了修路上,并非个人牟利。除此之外,周先生也没有假借修路之名进行采矿,更何况采矿后的清运费用非常高,说他为了获利而爆破山石显然不合常理。最重要的是,相关法律规定,非法采矿指的是采矿的行为,而销售则是处置行为。此前的邬某存、任某涉嫌非法采矿不起诉案中,两人将采挖的矿石全都用到了公益性建设中,并没有从中非法获利。这两个案件非常相似,故律师认为周先生无罪。对此,有网友表示,就算周先生申诉成功,修路这件事还是被耽误了,最后也是得不偿失。也有网友认为,周先生修路的目的就是为了销售碎石。不管怎么说,还是希望法院能够依法审判,查出这件事背后的真相。今天的分享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和讨论,感兴趣的可以点击头像加关注,我将每日更新优质内容,我们下期见。信源:原文登载于顶端新闻2025年06月18日关于《开山修路时将石头售卖被判非法采矿罪,事主获刑九个月申请再审》的报道
122名考生作弊!被告人王某依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款

122名考生作弊!被告人王某依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款

被告人王某依法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罚款25万元。被告人李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款5万元。被告人张三,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罚款2万元。依照刑法,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湖南娄底该男子,应以猥亵儿童罪论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将女童强拉硬拽到小巷,

湖南娄底该男子,应以猥亵儿童罪论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将女童强拉硬拽到小巷,

湖南娄底该男子,应以猥亵儿童罪论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将女童强拉硬拽到小巷,有人阻止后又企图以香烟和红包收买阻止的人,收买不成又威胁报复,足以证明该男子主观上有猥亵儿童犯罪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猥亵儿童的犯罪...
1951年9月,第180师宣传科科长安靖荣在敌后艰难转战了100多天后,率领6名

1951年9月,第180师宣传科科长安靖荣在敌后艰难转战了100多天后,率领6名

1951年9月,第180师宣传科科长安靖荣在敌后艰难转战了100多天后,率领6名战士顺利归队。1个月后,上级将安科长当做负面典型,直接开除军籍,判处5年有期徒刑。多年后,安科长讲:“祖国母亲永远是母亲。”1951年9月,朝鲜战场上,第180师宣传科科长安靖荣带着6名战士,在敌后艰难转战100多天,终于归队。这本该是英雄凯旋的故事,可谁想到,仅仅1个月后,他却被上级当作负面典型,直接开除军籍,还判了5年刑。命运的戏剧性转折让人唏嘘。然而,多年后,他却说:“祖国母亲永远是母亲。”这句简单的话,藏着多少辛酸与坚韧?他的故事到底是怎样的?让我们一起揭开这段尘封的历史。安靖荣,山东人,出生于20世纪20年代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那是个战乱年代,家里穷得叮当响,但他从小就倔强,认准了要为国家做点啥。1945年,抗日战争还没完全结束,他就参加了八路军,后来跟着部队一路打到解放战争。凭着胆识和实干,他从一个普通士兵干到了宣传科科长。1950年,抗美援朝打响,他所在的第180师奉命入朝作战。这时候的安靖荣,已经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了,带着宣传科的任务,既要鼓舞士气,又得记录战斗。他不是那种坐办公室的干部,战场上经常冲在前头。部队里都说,这家伙不光会写文章,枪法也不赖。可谁也没想到,这样一个人,后来会栽得那么惨。1951年9月,朝鲜战场局势恶化,第180师在一次战斗中被美军分割包围。安靖荣当时带着宣传科几个人,负责后方联络,结果跟大部队失散了。身边只有6个战士,武器弹药少得可怜,吃的更是靠野菜和偶尔抢来的美军罐头。面对敌人的围追堵截,他们只能白天藏起来,晚上摸黑走。这100多天,他们翻山越岭,躲过无数次搜捕。安靖荣靠着对地形的熟悉和一股不服输的劲头,硬是带着这6个人活了下来。有人回忆,他那时候常说:“只要活着,就得回去,祖国还在等着咱们。”这不是啥豪言壮语,但听起来特实在。最终,他们找到大部队归队时,一个个瘦得像竹竿,可愣是没丢一个人。按理说,这经历够得上英雄了吧?可现实却给了他当头一棒。归队后,安靖荣本以为能喘口气,可没过一个月,上级却把他揪了出来,说他是“作战不力”的典型,直接开除军籍,还判了5年有期徒刑。这到底咋回事?原来,第180师那次战斗失利,损失惨重,上头急着找人背锅。安靖荣一个小小的宣传科科长,带着6个人在敌后撑了100多天,已经是奇迹了,可在某些人眼里,他没完成“任务”,就成了替罪羊。这事儿在部队里传得沸沸扬扬,有人替他喊冤,说他明明是立了功的,咋还能这么处理?可那年代,政治风向变幻莫测,上面定了调子,谁敢多嘴?安靖荣就这样从英雄变成了“罪人”,被送去劳改。5年的牢狱生活,他没说过一句抱怨的话,但心里那股憋屈,谁能懂?安靖荣的遭遇,不是个例。那时候,抗美援朝战场上,基层官兵拼死拼活,可有些决策失误的责任,却往往推到下面的人头上。第180师那次失利,主因是大部队被分割,指挥上出了问题,跟安靖荣一个宣传科长有啥关系?可历史就是这么残酷,有时候功劳簿上没你的名字,倒霉账上却少不了你。服刑期间,安靖荣干活从不偷懒,别人问他咋想的,他只说:“我当兵是为国家,不是为谁赏我。”这话听着简单,可背后是多大的胸怀?5年后,他出狱回到老家,靠种地为生。村里人提起他,都说他脾气好,可眼神里总有股藏不住的苦。多年后,有人问安靖荣,对过去的事后不后悔,他说了那句让人动容的话:“祖国母亲永远是母亲。”这句话没啥花哨,但字字真心。他没因为自己的遭遇怨天尤人,更没怪过国家。在他眼里,祖国就像母亲,哪怕有过误解、委屈,血脉里的那份牵挂是割不断的。这话听着有点老土,可细想想,多有分量。一个在敌后拼过命、回来却被冤枉的人,还能说出这样的话,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他的忠诚,不是喊口号的那种,而是骨子里的东西,熬过了时间和苦难的考验。安靖荣的故事,让人既敬佩又心酸。敬佩的是他的坚韧和对国家的感情,心酸的是历史对他的不公。抗美援朝那场战争,多少像他一样的普通人,用命换来了今天的和平,可他们的名字,却往往被埋在档案堆里。咱们今天过得安稳,不就是因为有这些人在前面扛着吗?再说那句“祖国母亲永远是母亲”,不光是安靖荣的心声,也该是咱们每个人想想的问题。忠诚和信仰,不是风光时的锦上添花,而是逆境里的坚持。这老兵用一生告诉咱们,啥叫真英雄。安靖荣的经历,是段不完美的传奇。他在敌后拼过命,却没等来应有的荣耀,反而背上不白之冤。可他那句“祖国母亲永远是母亲”,却让人心里一震。这样的英雄,你敬佩吗?觉得他冤不冤?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想法,或者说说你对这段历史的感受。咱们一起致敬这些默默付出的老兵吧!
【#陕西男子羁押期间从看守所脱逃#,伙同他人杀害举报人后“纸面服刑”,再审一审被

【#陕西男子羁押期间从看守所脱逃#,伙同他人杀害举报人后“纸面服刑”,再审一审被

【#陕西男子羁押期间从看守所脱逃#,伙同他人杀害举报人后“纸面服刑”,再审一审被判死刑】#男子逃离看守所杀举报人后纸面服刑#5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姬艳花处获悉,其于26日收到了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此前备受关注的陕北“孙小果案”主要涉案人员郭二娃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红星新闻记者从接近郭二娃人士处也确认了这一消息。一审判决后,双方均提出了上诉。郭二娃(又名郭华建)1975年出生,1994年持刀抢劫逃跑后成了煤老板。7年后被抓,却从看守所离奇脱逃,后涉嫌杀害举报人再次被抓。2007年,延安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郭二娃被判有期徒刑18年。2011年1月,郭二娃被批准保外就医,此后开始“纸面服刑”。其被判刑18年却服刑6年多就保外就医。2020年4月,郭二娃再次被收监。同年6月28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为郭二娃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上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2023年6月,延安市检察院在原有起诉书基础上作出变更起诉决定,以郭二娃等人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外,姬艳花等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2025年1月,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直至此次宣判。(红星新闻)
潜山警方破获毒狗肉售卖案,10名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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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潜山警方破获的“毒狗肉”售卖案中的10名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23年底,潜山市公安局接到辖区农户家犬被盗的警情。接到报案后,民警火速赶到现场勘查,分析周边地区类似警情,发现系列案件是同一伙人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