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一位45岁的女子,想要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布局,认识了一位61岁男子,先是被他

芹姐说法 2025-10-26 15:08:34

郑州。一位45岁的女子,想要为自己的老年生活布局,认识了一位61岁男子,先是被他有修养的外表给迷惑,男子也希望女子可以给自己生个小孩。女子自以为自己找到了终身伴侣,谁知道怀孕之后,男子直接将自己拉黑,不愿意对女子负责。更让女子崩溃的是,男子在跟自己交往的时候,还跟其他女子同居。现在,男子直言,不管是女子,还是孩子,他都不会要的。 潇湘晨报·晨视频10月2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面对男子的逃避,女子找上门去,希望男子可以给自己跟孩子一个说法。而男子的态度则很明确:既不承认跟女子的关系、也不会留下她肚子的孩子。 一位单身女子,今年45岁,一直想要找到可以陪伴自己一生的另一半。在一个网站上面,她认识了一名男子,这名男子已经61岁,女子当时心中有所顾虑,感觉二人年龄差距较大。 但是在网络上,男子讲话非常温柔,女子有些心动。后来,男子约女子线下见面,女子心想,那不妨就见一面,合适就处处,不行就算了。 不过见面之后,女子瞬间就被眼前的男子给吸引住了,男子文质彬彬,外表非常儒雅,看到对方很有修养,女子一下子就被这位绅士给迷惑了。 相处一段时间之后,男子提出了同居,同居之后,男子也跟女子说,希望她可以给自己生个小孩。当时正是上头的时候,女子就一口答应了下来。 没多久,女子确实发现自己好像怀孕了,她感觉自己的好生活,是否就真的开启了呢?孩子的爸爸是否会接受他们娘儿俩呢?是否自己就可以拥有一个完整家呢。 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女子给男子打去电话,告诉了对方这一喜讯。然而,后面却没有得到男子的回应。等到女子再次拨打电话过去的时候,男子已经将自己给拉黑了。 女子感到非常心寒,没有想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婚姻,最后还是没有如约而至。而让自己感觉有了依靠的这个男人,却也在关键时刻变卦。 最为尴尬的就是肚子里的这个孩子,身为孩子的亲生父亲,目前似乎也不管不问,似乎不想负责任,这下又该如何是好。 无奈,女子只能前往男子的住处去寻找他。谁知道,到了地点之后,却发现男子跟其他一名女性正同居着呢! 这下女子瞬间就明白了,这位男子脚踩几条船,就是玩心很重。一开始,就是欺骗自己的感情,完全不想要对自己负责。 而男子的态度则是:“你怎么证明这个孩子是我的?当初就是你主动来找我的,是你倒贴的,现在却要我来负责你的人生。” 总之,男子的意思很决绝,不管是女子,还是女子肚子里的孩子,他都不会去管的。听到这话,女子气愤不已,但是又感觉无可奈何。 1.男子欺骗女子,在跟女子谈朋友的时候,又跟其他女子在交往,男子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根据《民典法》规定,虚构身份跟他人交往,如果不涉及财产诈欺或者重婚行为,这属于道德范畴的问题,不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如果男子已婚,且跟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举则构成重婚罪;如果该男子以恋爱为名索要钱财,则构成诈骗罪,会面临判刑。 本案的这名男子,在跟女子交往的时候,只涉及感情诈欺,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他的行为尚未构成违法,但是违背道德规范,会面临道德批判。 2.女子被男子欺骗,现如今怀孕了,但是男子表示并不准备负责,这位男子是否会受到法律的谴责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男方必须要承担抚养费,这是男子必须要承担的法定义务。如果男子拒绝负责,则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男子还需要赔偿额外的民事损失费用。 本案中的女子,因为深陷情感漩涡,男子要求其给自己生个孩子,女子也真的怀孕了。但是怀孕之后,男子却拒绝负责。女子可以凭借后期孩子的亲子鉴定,确定是这位男子的小孩,则可以要求男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作为成年人,就需要对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情负责,还有法律可言,每一步行动都要对得起自己的良知。 看完这则案例,大家内心都作何感想呢,欢迎一起来讨论吧!

0 阅读:0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