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赞]“白嫖成功了?”8月25日,河南上蔡,一男子和女子举办婚礼后同居,结果生活了才几个月,就因为贾某不愿领结婚证而分手!黄某觉得气不过,就要求贾某退回36.6万元彩礼和五金,没成想却遭到贾某拒绝!一气之下,男子将对方告上法庭,而判决结果却让人意外!网友:谁还敢结婚? (信源:深圳新闻网——00后情侣举办婚礼同居未领证,男方起诉退还彩礼36.6万) 36.6万彩礼,风光大办的婚礼,换来的却是女方坚决不领证,最终同居四个月后分道扬镳!河南上蔡县,一对00后新人的婚事,从喜宴变法庭。 男方黄某投入巨资,却只因一张薄薄的结婚证未办,就让这段关系在法律上形同虚设。女方家人一句“事实婚姻”,更是将大众对法律的无知暴露无遗。这笔钱,究竟该不该退? 在河南上蔡县,一场热闹的婚礼最终变成了一场对簿公堂的纠纷。故事的主角是黄某和贾某,两个00后年轻人。今年1月,他们按照老家的习俗,风风光光地办了婚礼,宴请四方宾客。 黄某家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先后给了女方家36.6万元的彩礼,还另外花了好几万给女生买了五金。本以为是幸福的开始,谁知婚礼过后,麻烦接踵而至。 小两口开始了同居生活,但每当黄某提起去民政局领证,贾某总有理由推脱。就是借各种理由推脱,不想和黄某领结婚证。日子就在这种拉扯中过着,矛盾也越积越深。 同居了大约三四个月后,两人的关系彻底破裂。黄某提出分手,并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五金”。贾某和她的家人却认为,全村人都看着办了婚礼,那就是夫妻了,彩礼哪有退的道理?他们坚持,同居生活就等同于事实婚姻。 无奈之下,黄某带着银行转账记录、媒人证言和婚礼视频,一纸诉状将贾某告上了法庭。他只想讨回自己的钱。 这场纠纷的核心,其实是一个很多人都会搞错的法律常识。贾某家人嘴里的“事实婚姻”,早在1994年之后就不被法律承认了。在中国,判断一段关系是不是合法婚姻,唯一的标准就是那本红色的结婚证。 《民法典》写得明明白白,结婚必须登记。没有那张纸,哪怕你办了再盛大的婚礼,昭告了全世界,在法律上你们也只是“同居关系”,并不享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法律从不保护“假装结婚”。 法院最终在今年5月给出了判决。法官认为,黄某与贾某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彩礼作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在结婚条件未能达成时,应当返还。 不过,法院并没有支持黄某全部的诉求。判决书要求贾某返还24万元,而不是全部的36.6万。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法官在裁量时,考虑了很多现实因素。 首先,两人确实共同生活了三四个月。其次,这笔高额彩礼,女方声称一部分已经用在了婚礼的鲜花烟酒和两人的日常开销上,虽然她没拿出具体证据,但法官也会酌情考虑这部分消耗。 更重要的是,这36.6万元的彩礼,在当地农村确实属于天价,法院的判决既要尊重民俗,也要对这种不良风气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至于那些“五金”首饰,黄某最后主动放弃了追讨,因为这类东西常被看作一般赠与,真要打官司,取证也麻烦。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一个朴素的道理:婚礼的红毯和婚纱只是仪式,那本结婚证才是真正的法律保障。 这件事在网上也引起了不少讨论,有网友感慨“原来事实婚姻早就不算数了”,也有人帮男方算了笔账,觉得那没退回的12万多,就算是为三个月的同居生活付出的代价吧。 这个案子也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个醒。在法律的真空地带,风险无处不在。同居期间买的房子车子,分手时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大额的彩礼如果没有书面约定,很容易就变成一笔糊涂账。 所以,最好的保障就是走完法律程序。支付彩礼时,务必留下银行流水;关于结婚的聊天记录,最好也别删。就像法官在庭后说的那句话:“要让婚姻始于爱,让彩礼归于礼。” 说到底,婚姻的根基是情感,但它的保障却离不开法律。只有在法律的框架内,当情感走到尽头时,双方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公正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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