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这下后悔了吧!”上海一女子40岁二胎得子,按照和丈夫的约定,一胎随父姓

冰枫看历史 2025-08-25 19:45:31

[月亮]“这下后悔了吧!”上海一女子40岁二胎得子,按照和丈夫的约定,一胎随父姓,二胎随母姓,不料,丈夫因父亲遗愿心生悔意,想让儿子改为父姓,女子拒绝,丈夫为达目的,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逼迫妻子妥协,法院判了! 信源:深圳新闻网——女子40岁二胎得子随母姓,丈夫后悔起诉离婚 上海一对夫妻因为二胎的姓氏问题,最终走上法庭,陷入离婚危机。一个简单的姓氏符号,在许多家庭中依然承载着深厚的家族期盼,甚至可能成为引发巨大矛盾的导火索。 虽然我国《民法典》赋予了子女姓氏选择的自由,允许孩子随父姓、母姓,甚至采用其他符合公序良俗的姓氏,但在传统观念里,父姓的延续依然是多数家庭默认的选择。不过,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普遍,一些娘家也开始强烈希望传承母姓,这无疑给现代家庭关系带来了新的影响。 张女士是家里的独生女,娘家人丁稀少,他们心中一直有个深切的心愿,盼望能通过女儿的一个孩子来延续家族香火。为了达成这份期盼,张女士在婚前就与相恋多年的丈夫李先生达成了一个约定。 这个约定非常明确,如果未来他们育有第二个孩子,这个孩子必须随母姓。丈夫当时因为对张女士感情深厚,毫不犹豫地同意了这个婚前协议。夫妻俩最初的感情非常好,生活充满和睦。婚后不久,张女士顺利怀孕,丈夫在整个怀孕期间都悉心照料,关爱备至。家里人当时都沉浸在喜悦中。不过,公公的思想比较传统,他偏爱孙子,对第一个孩子的到来,内心略有不满。 张女士生下了第一个孩子,是个女儿。女儿随了父姓。女儿出生后,一家人也曾有过一段其乐融融的时光。但公公对孙女的出生,始终表现出一点点遗憾。张女士后来渴望再生育一个孩子,她心中有着明确的目的,就是希望二胎能够随母姓,以此完成娘家多年来的传承心愿。虽然中间因为工作繁忙,怀孕计划有所推迟。 大约在张女士四十岁时,她再次怀孕,怀上了二胎。这个时候,她已经是高龄产妇,生育风险明显增大。然而,尽管有这些风险,张女士仍旧坚持生育,她对怀上二胎感到非常高兴。顺利出生的第二个孩子是个男孩,儿子的到来,当然让全家人都感到异常兴奋和喜悦。同时这个孩子的性别,似乎也满足了公公之前的心愿。 儿子出生后,张女士立即与丈夫商议孩子的姓氏问题。丈夫念及婚前约定,表示同意孩子随母姓。然而,当公公得知这个孙子将随母姓时,他情绪激动地几乎气晕过去。公公坚信家族男丁必须随父姓,这在他看来关乎家族香火的代代延续。他质问儿子儿媳,但婚前约定已经达成,难以轻易更改。公公为此事深受打击、心情郁结。不久后,公公因重病住院。 在病危之际,他紧紧拉着儿子的手,嘱托儿子务必将孙子的姓氏改回父姓,反复强调这是“我们家的血脉”。儿子眼见父亲病重,不忍让他抱憾离世,当即答应了下来。父亲去世后,为了完成他的遗愿,男子立即向妻子张女士提出了改姓的要求,希望儿子能随父亲的姓氏。 但是,张女士坚决拒绝了改姓的提议,她作为高龄产妇生育二胎非常辛苦,无法接受丈夫出尔反尔的行为。于是姓氏问题由此成为夫妻双方持续数年的争吵核心,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家庭和谐。 期间,张女士曾因为这件事,带着儿子离家出走数月,以此表达她的不满和抗议。男子为了履行对父亲的承诺,多次劝说妻子无果,最终决定以离婚作为施压手段。他认为,如果离了婚,他便可以名正言顺地为儿子改姓。然而,张女士识破了丈夫的意图,坚决不同意离婚。双方僵持不下,这起家庭纠纷最终被推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男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请法院判决离婚。但是,张女士要求男子提供感情破裂的实质证据,证明他们夫妻情分已尽。男子主要目的是为儿子改姓,而非感情真正破裂,因此他无法提供足以支持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双方目前仍在共同抚养子女。 法院强调,孩子需要一个完整的家庭环境才能健康成长,这符合孩子最佳利益原则。最终,法院驳回了男子的离婚诉讼请求,认定男子提出的离婚理由缺乏法律依据。这场法律裁决,维护了家庭的表层完整,但它并未真正解决夫妻二人之间深层的情感裂痕和价值观冲突。 男子在孝顺父亲的遗愿和信守对妻子的承诺之间,面临着巨大的两难选择。这是传统价值观与现代婚姻契约之间固有冲突的一个真实缩影。我们应该看到,冰冷的姓氏符号,不应成为打破家庭和谐美好的力量。 真正的家庭和谐,以及孩子感受到的温暖和爱,其重要性远超姓氏传承的符号意义。家庭的“香火”传承,不只是姓氏的沿袭,它更是品格、习惯和爱的延续。一个幸福的家庭,它的价值远超一个姓氏的归属,它需要的是每个成员的理解、妥协和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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