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李教授建议取消“私孩”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外室子女”拥有继承财产,就是变相鼓励大家对婚姻不忠诚。这是对原配的不公平,不利于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某高门贵族为了继承权可是没少闹上热搜,与此同时一个新的热议话题也被拿到了谈判桌上,那就是——该不该废除“私孩”的继承权呢? 有人觉得婚姻法保护的是对于婚姻忠诚的夫妻,而不是只要拿着结婚证,来回“乱 搞”的人,和自己不是同父同母,凭什么来分享他们家的财产?可实际上,只要“私孩”能够拿出DNA证明和出生证明,以及能证明自己就是死者的孩子,那么就可以享有和亲生子女一样的继承权。 甚至夸张到,有的子女要继承遗产的话,还要出具父母没有其他子女的证明,这都是发生过的真实案例。有人觉得这也太抽象了,让私生子女享受和亲生子女一样的权利不就是在鼓励夫妻对婚姻的不认真?根本就不利于社会的良性发展。 南京的李教授就发表过类似的意见,他赞成取消“私孩”的继承权。之所以有那么多人,即使没有名分也甘愿去生这个孩子,这中间存在一个非常简单的底层逻辑。 给第三 者身上花的钱,不论多少,只要原配发现,都有全部追回的权利。但是“私孩”不会,所以生孩子算一个“紧急避险”。你难道听过有原配将“私孩”告上法庭,说花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吗? 即使被支持也只是偿还非常小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于未成年人来说,那就更容易办了。所以如果法律中明确要求“私孩”不能继承财产的话,那么谁还会冒这么大的风险去生?肯定不会了。所以有了孩子之后,才能和原配去争抢一些资源,更加有“底气”。 高门贵族为了争抢遗产的事情之所以闹得如此沸沸扬扬,不也说明了在豪门当中,这些情况更加严重吗?举个例子,一个男人在外面有了新 欢,妻子在家里得不到爱,也得不到钱,男人死后,“私孩”还要来抢着生于为数不多的东西,任谁都无法接受。 但是这样看这个问题就有点太片面了。在法律当中也有一条明确规定是: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这就要谈到对女性和孩子的保护了,我们一直在说人人平等,一些想要靠着“抱大腿”上位的人确实存在,不过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 那么这其中更多的人是被隐瞒和欺骗的,他们也不知道自己深爱的男人是有家有室的。所以同样是受害者,凭什么不改受法律保护?所以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不是法律有问题,而是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想要钻法律的空子,为此他们甚至根本不在意公序良俗,所以他们才是“症结”所在。 法律中不管是不是亲生的,都用“子女”两字代替,这就证明法律当中人人平等。对于一些受害的女性,和无辜的孩子,从这一点上看是非常明智的。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在下方评论~
南京李教授建议取消“私孩”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外室子女”拥有继承财产,就是变
百日依山尽
2025-08-11 09: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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