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宣德年间,有位16岁的女子,被订婚的男方告到官府,称其未婚竟有了4个月的身孕

史海听涛 2025-07-26 23:13:01

明朝宣德年间,有位16岁的女子,被订婚的男方告到官府,称其未婚竟有了4个月的身孕。女子为证清白,竟掏出一把匕首,将腹部刺开。 心香气不过,跑官府告状去了。结果你猜怎么着?官和商人穿一条裤子,愣是说她真怀了。堂上的人一个个跟看热闹似的,祖母哭得稀里哗啦的,心香是有口难辩啊。最后,她一咬牙,掏出把匕首,“嗖”一下就把自个儿肚子给剖开了,血溅当场,就为了证明自个儿是清白的。 这一剖,命没了,清白是保住了,可你说这事儿,值当吗?心香那点儿血,可把应天府给炸开了锅。一查之下,真相就跟白水煮面条似的,一目了然。那些乱嚼舌根子诬陷人的家伙,最后都踢到了铁板上,自食恶果。至于她嘛,就剩下一具凉飕飕的尸体,外加空气中飘着的那么一丁点儿遗憾的叹气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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