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K新闻网

“碰到狠人了!”江苏一男子和前妻离婚,不过对孩子挺好,直到男子再婚,还在给前妻的

“碰到狠人了!”江苏一男子和前妻离婚,不过对孩子挺好,直到男子再婚,还在给前妻的儿子转账,前前后后转了300多万,这300多万里还包含着36.8万元车款,79万元房款和83万元大额转账,等男子再次离婚之后,现任直接起诉男子,要求男子返还140多万,最后,法院判了! 故事的主人公是孙某。他的第一段婚姻留给他一个儿子小孙。后来夫妻缘尽,两人和平分手,儿子跟着母亲生活。可对孙某来说,婚离了,父亲的身份却没卸下。眼看儿子长大成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他心里总有一份亏欠,想着法儿地要多补偿儿子。 不久,孙某认识了李女士,两人再婚,日子就这么不咸不淡地过着。也许是对比之下,孙某开始怀念前一段婚姻的好,对儿子的愧疚也与日俱增。于是,他选择了一种最直接也最隐秘的方式来弥补,背着李女士,悄悄给儿子转钱。 这一转,就是四年半。起初,李女士对丈夫接济儿子的事并非毫不知情。她觉得,毕竟是亲骨肉,总不能真断了联系,为了夫妻和睦,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多计较。 谁知,四年多后,当她和孙某的感情也亮起红灯、走到了离婚的边缘时,一个惊人的秘密浮出水面。李女士无意中发现,丈夫给儿子的转账远不止日常零花那么简单。 除了那些一万以下的小额转账,还赫然躺着三笔巨款:一笔36.8万的车款,一笔79万的房款,还有一笔用途不明的83万元。零零总总加起来超过300万,其中三笔大额的就高达198.8万。 这笔钱,是他们婚后的共同财产。丈夫不声不响就划走了近两百万给前妻的儿子,这在李女士看来,不仅是财产的流失,更是情感上的巨大羞辱。她怒不可遏,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不仅要求离婚,还要求孙某和他的儿子小孙共同返还属于她的那份钱,总计140多万元。 婚后挣的钱,不管记在谁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俩人有平等的处理权。孙某这几年转出去的300万,都属于婚内收入,李女士当然有一半的份。 而法院的审理,更是把这笔账算得清清楚楚。对于那些日常的小额转账,法院认为这属于人之常情,也符合家庭生活的正常开销,即便李女士不知情,也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愿。可那三笔几十上百万的大额转账,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买车、买房这种事,明显超出了日常家事的范畴,一个人说了不算,必须夫妻俩商量着来。孙某一厢情愿地给出去,在法律上叫“无权处分”,简单说,就是这个行为本身无效。 对于李女士指控孙某“恶意转移财产”的说法,法院却没有完全采纳。法官认为,父母出钱资助成年子女,是社会普遍接受的“人伦常情”,动机并非为了坑害现任配偶,也谈不上违背公序良俗。因此,作为收钱的一方,儿子小孙是善意受赠,不需要把已经到手的钱再吐出来。 最终,法院给出了一个试图平衡各方的判决:儿子小孙不用还钱,亲情赠与受到保护;但父亲孙某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向妻子李女士赔偿大额转账总额198.8万的一半,也就是将近100万元。 这个判决,可以说是给孙某那份“沉甸甸的父爱”定了价。它既维护了李女士作为妻子的合法财产权,也承认了孙某对儿子付出的情感价值,只是明确了一点:你的父爱,不能建立在对配偶的不公之上。 这案子让我们看到,在重组家庭里,情感和责任的边界变得多么模糊。如何维系对过去家庭的责任,又不辜负现在家庭的信任,成了一道难题。 或许婚前协议或婚内约定,在今天看来不再是伤感情的工具,反而是管理复杂家庭关系的“说明书”。尤其当涉及到大额支出时,坦诚沟通远比“我以为我为你好”的单方面决定来得重要。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就算是再婚,给孩子帮助也无可厚非,也可以给日常生活费,但是也要让另一半知晓,尤其是涉及这种大额转账,一定要夫妻双方进行商议,毕竟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一个人的财产。 信源:纵览新闻 2025年7月9日

评论列表

zeasky
zeasky 2
2025-07-10 16:03
切,有钱人还煞笔的结婚?学学法国得了,合同同居[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