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男子与怀孕8个月的女子相识,他不但没嫌弃女子挺个大肚子,还花11万彩礼将女子风风光光娶回家。孩子出生后,跟男子姓,户口也落在了他们家。本想着一家人好好过日子,谁知,女子竟三天两头往一个哥家跑,一住就是十天半个月,关键这个哥还不是亲的。男子一家起了疑心,他们怀疑女子口中的哥是她小孩的亲生父亲。而接下来的一件事,更加证实了男子的猜想,也更让他火冒三丈。 7月10日,小莉帮忙报道了史先生和妻子之间的感情纠葛,引发热议。 史先生老实本分,到了适婚年龄却迟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家里人很着急,多方托人给他介绍。 终于,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女子李某,李某长相好,年龄也和他般配,但是却挺着个大肚子,而且已经怀孕八个月了。 这让史先生很诧异,孩子都快生了怎么还出来相亲,孩子的父亲到底去哪了? 李某一脸委屈的表示,孩子的父亲找不到了,还说只要史先生看上自己,也不介意肚子里的孩子,她保证好好过日子。 老实巴交的史先生看到身子沉重的李某,瞬间起了恻隐之心,就同意跟她结婚,孩子他也会视如己出,好好抚养。 起初,家里人并不同意,谁娶媳妇还送个小的,会被人戳断脊梁骨,但架不住史先生心甘情愿,只能同意。 而且,他们并没有因为李某的状况而轻视她,和其他人家娶媳妇一样,给了11万彩礼,买了26000多的黄金首饰。 史先生家为一对新人操办了隆重的结婚典礼,但不知为何,李某家里一个人也没来。 不过史先生家并没有深究,就想着既然结婚了,就不要翻旧账,两个人能好好过日子。 很快,李某肚子里的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孩,史先生当亲生女儿一样疼爱,该买的的样样不少。 史先生的母亲更是操心,仔细伺候李某坐月子,照顾孩子。 而且,孩子的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写的是史先生,孩子跟着他姓,户口也上在他们家。 本以为史先生一家人的大度和包容能换来李某的体谅和踏实,万万没想到,她一出月子,就隔三差五的要出门,一走就是好几天,甚至半个月。 家里人一问,她就以各种理由说,到她哥家去住。 而且,这个哥并不是亲哥哥,因为那个男的姓石,根本不是和李某一个姓。 难道是她在外面认得干哥哥吗?王某没有明确交代,反正过几天就要去,在她哥家待的时间比在婆家的时间还长。 这让人非常想不通,见过回娘家的,但三天两头回哥家的还是头一次见。 一家人起了疑心,他们怀疑,这个所谓的哥哥,就是她女儿的亲生父亲。 随后发生的一件事,更加证实了他们的猜想。 李某在他们的家庭群里发了几张孩子的半岁照,照片上的名字竟然写的“石某某六个月留影”。 孩子的户口上明明姓史,为什么照片上却是石,最离谱的是,她那个哥也姓石。 发完之后,李某可能发现孩子的名字不对,瞬间慌了神,她害怕被质问,干脆退了群。 史先生看到后非常生气,照相馆不至于愚蠢到连孩子的名字都给人家打错吧。 谁知李某回复说,那一家跟他们一起拍的照,把两个孩子的名字给搞反了,她去拿的时候才发现,还跟照相馆大吵了一架。 这个理由让他觉得很牵强,但苦于没有其他证据,他一直忍着。 今年5月份,李某骑着电动车带着女儿又走了,一个多月了还没有回来,打电话一问,她就说在她哥家。 后来,李某和她那个哥哥石某的电话一直关机,无奈之下,史先生向记者求助。 来到石某家中,两人都不在家,记者便拿着李某照片询问石某母亲,是否见过这个女子,石某母亲斩钉截铁的表示:不认识,从未见过。 随后,记者又拿着照片询问了石某村里的其他村民,有人一口咬定,就是照片中的这个女的,带个小闺女,在石某家住了一两年了,而且,前两天还见了。 这话让史先生一家愤怒到了极点,孩子在他家生的,他们伺候娘俩吃喝拉撒,像亲孙女一样照顾,没想到到头来是给别人当接 盘 侠,太欺负人了。 从法律角度来讲,李某的行为可能构成婚姻欺诈。 李某故意隐瞒孩子亲生父亲的真实情况,说孩子父亲找不到了,误导史先生以为双方已经断了联系,并与其结婚,符合婚姻欺诈中隐瞒重大事实的行为特征,史先生可主张诉讼离婚。 《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没有法律约束力。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如果选择离婚,史先生可要求李某返还彩礼11万元及首饰2.6万元,并要求一定的赔偿。 而孩子与史先生无生物学亲子关系,史先生还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已产生的抚养费,并且停止抚养支出。 最后,当地村干部表示,会进一步了解情况,进行调解。 信源:小莉帮忙 2025.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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