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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男子为了办婚宴,向一个水产店定了290只螃蟹,需要16,671元,然而

福建厦门,男子为了办婚宴,向一个水产店定了290只螃蟹,需要16,671元,然而他收到货之后,一分钱也不给水产店支付,水产店起诉他,男子就表示,那螃蟹的个头太小了,不到4两的螃蟹,捆了1两的绳子,这钱怎么算?   厦门有位郭师傅,接了个婚宴承办的活儿,为了让席面儿上档次,提前跟水产店订了290只螃蟹,算下来总价16671元。   他琢磨着螃蟹得挑大的,跟老板再三交代 “要个头大的,钱好说”,谁承想收货那天直接傻了眼——这螃蟹巴掌大,带绳掂量着都不到五两,拆了绳子一摸,好家伙,绳子足足有一两重。   水产店送货上门时,郭师傅越看越不对劲。   按他的说法,当时约定的是 “五两左右的螃蟹”,可眼前这些货,带绳都没到五两,绳子还占了一两,合着净蟹重才四两。“   郭师傅跟水产店吵了一架,对方却挺理直气壮:“螃蟹绑绳是行规,四两蟹配一两绳,再正常不过了,你不用绳子捆着,螃蟹乱爬咋处理?”   可郭师傅不买账。婚宴办完,水产店上门要钱,他直接拒绝:“你这螃蟹坑人在先,我名誉都毁了,以后谁还找我办席?钱肯定不能全给!”   水产店一看要不回钱,干脆把郭师傅告上了法院,要求支付全部货款。   到了法庭上,郭师傅没到庭,但他的微信记录成了关键证据。   聊天里他反复跟老板说 “螃蟹小得离谱”“绳子一两,蟹肉不到四两”,还抱怨 “你这是要害死人”。   水产店却辩解说,行内称螃蟹本来就带绳,半两到一两都算合理,而且郭师傅收到货后也用了,理应付款。   法官翻出了本地监管文件《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整治水产品称重的意见》,里面明明白白写着:捆扎绳重量不能超过水产品自重的5%,还不能夹带泥沙金属增重。   法官算了笔账:要是螃蟹带绳五两,绳重一两,那蟹自重就是四两,5% 的标准只能有0.2两绳重,水产店这绳子足足超标五倍!   再加上老板在微信里也承认螃蟹 “个头确实小”,这就坐实了货物有瑕疵。   法院认为水产店绑绳超标,螃蟹大小也没达标,确实有错;   而郭师傅呢,老板发货前提醒过 “个头小”,他没跟人家谈好价格就把螃蟹用了,也有责任。   最后酌定郭师傅付14124.45元。   这判决一出,好多人拍手称快:“早该治治这些绑绳坑人的商家了!”   希望以后水产店都能明明白白称重,消费者也能清清楚楚花钱,别让一根绳子坏了整桌菜的心情。   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

评论列表

心情
心情 6
2025-06-25 16:01
合着就是把绳子多的钱减去了,定大螃蟹给小螃蟹,婚礼档次降低,打官司浪费的时间都没有处罚,其实就是奸商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