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中午吃鱼时卡刺了,结果下午上班时非常不舒服,结果一到医院就病情恶化,最

九鼎观世道 2025-11-15 14:07:38

广西一男子中午吃鱼时卡刺了,结果下午上班时非常不舒服,结果一到医院就病情恶化,最终抢救无效身亡,原因是,鱼刺刺伤咽喉引起急性喉头水肿、出血和急性炎症并阻塞呼吸道,缺氧窒息而亡,家属要求认定工伤,结果被人社部门驳回。 麻烦各位读者点一下右上角的“关注”,留下您的精彩评论与大家一同探讨,感谢您的强烈支持! 世事无常,有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小插曲,竟能改变一个家庭的命运。 一个中午。杨某和往常一样在岳父母家吃午饭,桌上有一道草鱼,肉质鲜嫩。结果吃鱼的时候,一根鱼刺却卡在喉咙里。 杨某并没有太往心里去,谁没被鱼刺卡过?他咳嗽了几下,喝口水试图将鱼刺咽下去,但那根刺就像扎根在喉咙深处,隐隐作痛,却不算剧烈。 他想着上班时间快到了,顾不得多想,草草吃完饭后便赶回了自己的工作岗位。 下午,办公室里安静如常,杨某却越发觉得不对劲。喉咙开始肿胀,连吞咽口水都变得困难,胸口也越来越闷。 他本就有糖尿病,身体一向不算健壮,这下更觉力不从心。时间一分一秒过去,疼痛和不适迅速加重,他不得不向同事和妻子求助。 妻子见状,赶紧陪着他先去了镇上的诊所。医生一看情况不妙,建议立即转往县医院。夫妻俩匆匆赶到医院时,杨某的病情已经急剧恶化。 医生们紧急抢救,所有人都没想到,区区一根鱼刺,竟能导致咽喉严重肿胀,随即引发急性炎症、出血,最终彻底堵塞呼吸道。 抢救室里一分一秒都是煎熬,家人守在门外,焦急而无助。四个多小时后,医生最终遗憾地宣告,杨某因缺氧窒息,不幸离世。 这场突如其来的变故把全家击垮了。家属悲痛欲绝,尤其是妻子蒋某,既自责又愤懑。她想到丈夫病情恶化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岗位,便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 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一纸“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人社部门的理由很明确:鱼刺卡喉的事故发生在家里吃饭,不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更谈不上“因工受伤”。 面对这样的结果,家属怎么能甘心?于是,他们一纸诉状将人社部门告上法院。法庭上,家属一再强调,杨某是在上班时突发急性水肿,48小时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视同工伤”的条件。 一审、二审法院都认同了家属的说法,判决人社部门撤销原决定,认定杨某“视同工伤”。一时间,坊间舆论也多偏向家属,认为法律应有人情味,不能让意外受害者的家庭雪上加霜。 然而,事情并未就此尘埃落定。广西高院再审时,却将判决彻底逆转。高院的判决书里,详细剖析了工伤认定的法律逻辑。 法院认为,鱼刺卡喉并非在工作时间或岗位发生,杨某下午的病发,是中午在家误吞鱼刺的“伤害延续”,而不是在工作中“突发”的疾病。 判决还打了个比方:如果一个人早上在家摔伤了腿,下午上班时疼得厉害去医院,这叫工伤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法律必须理清因果,既要守住公平的底线,也得对每一分钱工伤保险负责。 这个案子的每一步反转都牵动人心。家属的悲痛和无助可以理解,社会对于工伤认定的热议也合情合理。 但是,回归法律本身,工伤认定该有的边界不能越。否则,工伤保险这张安全网就会变得松散,最终拖累所有真正需要保障的职工。 杨某的离世是一场谁都不愿看到的意外。或许,这个故事最值得我们反思的,不仅是法律的尺度,还有生活中的警觉。鱼刺虽小,却可能酿成大祸。珍惜每一次与家人团聚的饭桌,留意每个细节,也许就是对生命最好的尊重。 你觉得,这样的情况应该算工伤吗? 信源:男子中午鱼刺卡喉、上班后不舒服抢救无效身亡,家属工伤诉求再审遭驳回——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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