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更好观测居民消费率的重要一步——完善消费统计口径。
近几年,我国其实已经逐步开始在消费统计上“查漏补缺”。比较典型的是2023年8月统计局首次发布服务零售额数据;同时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首次提出“完善全口径消费统计制度”。
具体来看:
一是对于金融服务和保险的统计不足。我国仅将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服务费支出计入“其他服务”项目,导致我国服务消费中金融服务和保险的规模相对偏低。
二是服务消费统计口径更窄,尤其是忽略了公共服务补贴带来的深远影响。我国现行核算体系只统计了住户部门最终消费支出,统计口径相对狭窄,影响数据的国际可比性。比如我国统计到的居民服务消费金额、远低于居民实际享受到的服务价值,直接影响数据的可比性与真实性。
三是在自有住房服务价值的统计上,经历了从“核算方法”到“市场环境”的双重挑战。我国在2023年前对自有住房服务消费采用“折旧成本法”核算,该方法仅反映房屋自身价值损耗,未能充分体现住房的实时使用价值,客观上造成了2023年前中国服务消费规模的低估。不过自2023年调整为国际通行的“虚拟租金法”后,按市场价格衡量自由住房租金,可以修正居民实际享有的住房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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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啥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