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心!河南郑州,男子在外打工,联系家里的妻子怎么都联系不上,后来叫母亲和岳父岳母

蜜蜂说社 2025-11-01 18:56:21

痛心!河南郑州,男子在外打工,联系家里的妻子怎么都联系不上,后来叫母亲和岳父岳母去家里看看,结果发现30岁妻子、8岁半儿子、7岁女儿三人背着面躺在床上,身上分别有刀伤、勒痕,只有儿子半张脸还可辨别,而凶手却是男子的发小。 梁先生为了给妻子和孩子更好的生活,忍受着离别之苦,从郑州来到湖北打工。 而他是一个非常顾家的男人,虽然远在外地,但几乎每天都会联系妻子嘘寒问暖。 7月25日那天,梁先生和妻子聊到了深夜才依依不舍说晚安。 7月26日早上5点多,梁先生一醒来记得有点事和妻子说,于是就给她发去了信息。 可妻子一直不回信息,他以为妻子可能忙。到11点左右的时候,他再次给妻子发去信息,还是石沉大海。 梁先生觉得有点奇怪,平时妻子再怎么忙,回信息都不会这么久的。 但梁先生并没有怀疑什么,只当这次是一个例外,后来继续给她发信息,连发了很多次都不见回。 直到下午一点多,梁先生发了很多信息都不见妻子回,他感觉不对劲,心里隐隐不安,猜测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于是赶紧联系母亲和岳父岳母,让他们去家里看看。 然而梁先生的猜测是对的,可结果远远比他想象的残忍。 当时3老来到家里就感觉很冷,因为空调开到了16℃,而电视机还开着,他们来到卧室时,梁先生母亲隐隐约约感觉到不对,在岳母要求开灯时,梁先生母亲把她拉去门外。 当时梁先生妻儿三人背着面躺在床上,身上分别有刀伤、勒痕,只有儿子半张脸还可辨别,如果岳母看到肯定受不了,所以梁先生母亲才这么做。 得知噩耗的梁先生第一时间联系发小崔某,让他到家里看看,可他以各种理由推脱。 当时梁先生还很生气,可当务之急是赶紧回家,没有时间和崔某计较。 然而到高速路上的时候,梁先生又联系崔某,跟他说自己的妻儿呗杀害,当时崔某还很不可置信,说怎么可能。 梁先生没有多说什么,要求崔某赶紧回去,而崔某这一次没有推脱,他联系了梁先生的另外一个发小,还有舅家女婿,3人一起赶回去。 当时开车的是梁先生舅家的女婿,据梁先生另一个发小回忆,30公里的路程崔某抽了3包烟。 可谁也没有察觉有什么异样,因为崔某来到梁先生房子的楼下,还当着刑警的面打电话给两位先生,脸不红心不跳的,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 但令梁先生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自己信任的发小杀害自己的妻儿。 他实在是想不明白,崔某为何如此狠心,曾经两人关系是这么的铁。 俩人是一起长大的发小,而且曾经一起北漂5年,那时候梁先生每天给崔某带早饭,晚上又煮饭给他吃。 而且在此事发生之前,崔某也经常去梁先生家吃饭,还说喜欢他女儿,还开玩笑说要定娃娃亲。 悬不知如此一个人这么会伪装,此次的作案更像是早有预谋,他偷偷配了梁先生家的钥匙,在25号晚上已经在梁先生家附近寻找机会,直到26号凌晨潜入梁先生家里。 崔某此次疑为入室盗窃,带走了一些黄金首饰,而这些首饰已经找回。 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怀疑是他欠有外债,进入梁先生家里盗窃时被发现,于是杀害了梁先生的妻儿。 但为何如此残忍,梁先生的妻儿没有一个有完整都身体,面目全非,梁先生妻子脸上划了10几刀,胸口、脖子、肚子、大腿、小腿以及胳膊全都有伤。 梁先生痛苦不已,对于崔某的行为,他表示必须要判死刑。 崔某的行为实在是丧心病狂,杀害3个鲜活的生命,必需付出代价。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崔某杀害3人,而且手段及其残忍,其行为非常恶劣,应当受到死刑刑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崔某除了受到刑罚处罚之外,梁先生作为妻儿的亲属,其有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崔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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