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她装进行李箱。 埋了。 几个月后又挖出来,拉回城里,塞进一间出租屋。 这就是那个沈阳女老板,最后的“旅程”。 生前,她以为自己找到了爱情。生意风生水起,人又漂亮,什么都不缺,偏偏栽在一个有妇之夫身上。 傻姑娘啊。 你以为你给的是情,是爱,是你赌上的全世界。你把钱给他,把生意给他,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他。你以为你们在外面以夫妻相称,就是真的了? 在人家眼里,你可能就是个……行走的提款机,外加一个暂时的消遣。 激情没了,新鲜感过了,你碍事了。 一次吵架,一条枕巾,一条命就没了。 2003年的事。 我最想不通的是,他怎么能那么冷血。 把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曾经睡在身边的人,像处理一件垃圾一样,装箱,埋掉,再挖出来,转移…… 他这二十多年,睡得着觉吗? 吃饭的时候,会不会想起那个箱子? 邻居闻到味儿报了警,他跑了。一跑就是二十多年。 直到最近,终于在北京被逮住了。天网恢恢,这话真不是白说的。 可她呢? 为了短短一年的所谓“爱情”,她被装在箱子里“流浪”了二十多年。 你说这代价,大不大? 太扎心了。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