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位男子半夜回家,进入小区之后准备找车位停车。找寻了一圈也没有找到车位,车

芹姐说法 2025-10-18 19:06:56

河南,一位男子半夜回家,进入小区之后准备找车位停车。找寻了一圈也没有找到车位,车子还没有停好呢,就看到前面一个大坑里,栽进去一辆汽车。男子赶紧下来查看,发现车里有位男士昏迷不醒,但是还有呼吸。小伙子吓坏了,尝试着去喊醒这位男士,最后男子还是昏迷没有反应。小伙子赶紧报警求救。 河南都市频道10月16日报道了这则新闻。没多久,急救人员还有民警都赶过来,帮助一起将受伤男子给送到医院治疗,并且给救人小伙子一个大大的称赞。 15日夜晚,一位小伙子下班回来。小伙子直到夜里才下班回来,车位非常紧张,所以准备兜个一圈找一下,附近哪里有停车位。 开到小区拐角处,还是没有找到车位,小伙子又继续往前开。突然,看到前面有一辆汽车似乎出了车祸,车头栽倒在一片凹坑里。 小伙子深知,小区里面有一个急转弯,急转弯处就是一个深坑。如果对小区的路况不熟,加上夜里没有灯光,影响视线,所以很容易产生危险。 这位男子就是因为对小区不熟,加上车速也蛮快,所以在急转弯的时候,一下子就栽到大坑里面。当时估计冲击力也不小,导致男子受伤、陷入昏迷。 小伙子赶紧下车,跑到前面事故车旁边,主驾驶受伤男子正陷入昏迷中。小伙子掐了对方人中,发现人还在呼吸,尚且没有太大危险。 于是就凑到男子耳朵边大喊:“喂喂!先生!你醒醒!”但是,一时半会,根本没法喊醒这位昏迷中的男子。 考虑到一个人根本没法抬起受伤男子,也没法现场施救,小伙子火速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又帮忙喊来了救护车。 没一会,工作人员就到了,先对现场的情况做了一番了解。小伙子解释了一下当时的情况,对拐弯处的状况也做了陈述。同时称,自己是刚下班路过,试着去挪动这位男子但是力气有限,所以只能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民警了解情况之后,也对小伙子的做法表示了肯定和感谢,如果没有这位热心小伙子的帮忙,这位男子昏迷一晚上,后果将会不堪设想。 小伙子自己也感觉非常幸运,虽然车位没有找到,但是却顺手做了一件好事,顺便搭救了一个人,这一点他想想,还感到非常自豪。 没多久,救护车也到了,大家帮忙一起将受伤男子给抬上了救护车。望着救护车渐渐离去,小伙子感觉:今天做了一件大好事,这一天过得可真圆满呢! 1.小伙子半夜里热心搭救一位昏迷不醒的男子,如果当时当时见死不救、不管这件事,是否合理呢? 根据《民法典》第184条规定,见死不救的行为通常是不合理的,但是不违法。救助他人是基本的道德义务,体现了对于生命的尊重和关怀。如果见义勇为展开施救,因为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救助人则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救助行为跟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救助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如果见死不救、置之不管,则 可能会受到道德谴责。 这位小伙子半夜回家,自己还没有停好车,就先顺手救了一个人,拯救一个人的生命,小伙子真的是积了大德,而且后面过来处理事情的工作人员,也对小伙子的见义勇为行为大加赞赏。 2.小区里面有深坑,并且在急转弯处也没有安装照明、没有提示标语,导致司机开车出了事故,小区物业或者管理者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根据《民法典》第1258条规定,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如物业,对施工区域或者危险区域如果有深坑,负有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法定义务。如果没有履行义务导致人身损害,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急转弯处,本身就属于比较危险区域,物业需要设置警示标语,如果夜里照明情况不佳,物业需要及时整改。对于已经出现的伤害,物业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赔偿费用、车辆维修费用等等。 后期司机可以及时调取监控,跟物业这边做好协商沟通,划分各项责任义务,结合比例来认定事故责任方。 对于小伙子的行为,确实是值得点赞。受伤司机可以在深夜遇到好心人搭救,也是运气不错哦。关于本案,大家都作何看法呢,欢迎一起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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