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崔丽丽强奸案,网上有一个经典的评论是这样说的,崔丽丽的前老板强奸了她,而她却强奸了法律跟民意。 见过受害者被全网心疼的,没见过崔丽丽这起案子,质疑声比安慰声还多! 有人说这是早就设计好的套路,老板宁愿去“踩缝纫机”也不掏2000万;更让大家在意的是那100多万工伤赔偿——要知道这钱走的是社保,等于咱每个交社保的人都在无形中“买单”。 还有细节越想越不对劲:半夜听见点动静,谁会特意跑出去录音?当事人后来在网上还谈笑风生,半点看不出受了创伤的样子,甚至没人能说清“到底是几级伤残,能算出100多万赔偿”。 本来女性遭遇侵害,大家都会下意识站受害者,可这案子里,更多人在追着问“真相到底是啥”。不是不想同情,是太多地方透着“不寻常”:该委屈的时候没见脆弱,该低调的时候反倒挺活跃,关键的赔偿依据和伤残等级也没个明确说法。 其实大家不是冷血,是怕“受害者”的身份被滥用——要是有人借着这份共情钻空子,往后真遇到难处的人,想要求助恐怕会更难。
二八又取得阶段性突破!柴桑大姐直播:这个受害的当事人这条路走不通,再走另外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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