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一位八旬独居老人好心收留流浪男子让其歇脚,老人去厨房烧水时,男子溜进卧室偷走老人100多元现金,这钱是老人省吃俭用攒下,对老人来说可能是好几天生活费,老人发现后报了警,民警根据家中监控线索很快抓到人,发现男子竟是在逃人员,最终男子被行政拘留15日,期满将移交山东警方,这种民警追回钱并多还老人些。 这位八旬的独居老人正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来了个流浪男子,满脸疲惫地跟老人说,找工作找得太累了,想在老人这歇歇脚。 老人一听,也没多想,就答应了,还招呼男子坐会缓缓。 老人想着给男子倒点水喝,就转身去了厨房烧水。也就几分钟的功夫,谁能想到,这男子就起了坏心思。 他瞅着老人进了厨房,赶紧站起来,轻手轻脚地溜进了卧室。这卧室虽然不大,可对老人来说,那就是自己的小天地,里面存着老人省吃俭用攒下的100多元现金。 这钱,对年轻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对老人来说,那可是好几天的生活费,每一分都来之不易。 男子在卧室里翻来翻去,终于找到了那100多元,揣进兜里就赶紧往外走,生怕老人回来撞见。 等老人烧好水,端着水杯回到卧室一看钱没了,当时就愣住了。 再仔细一看,屋里明显有被翻动过的痕迹,老人这才反应过来,自己是被那流浪男子给骗了。 老人心里直犯堵,自己好心收留他,他倒好,干出这种缺德事。老人也顾不上多想,赶紧报了警。 好在老人家里装了监控,民警调出监控一看,根据监控里的线索,民警很快就展开了排查。 没过几天,就把那男子给抓住了。这一查,可把民警给惊着了,这男子居然是在逃人员。 原来,这男子之前涉嫌抢劫,被山东警方追逃,这回倒好,自己送上门来了。 民警把男子带回派出所后,按照规定,对他进行了行政拘留15日。等拘留期满了,就移交给山东警方。 民警还想着,老人这么大岁数了,还遇上这种糟心事,那100多元虽然不多,可对老人来说意义重大啊。 于是,民警就把追回来的钱,还给了老人,还多还了些,就当是给老人一点安慰。 1,流浪男子溜进老人卧室偷走100多元现金,在法律上会怎么定性呢? 这流浪男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 虽然这100多元数额不算大,但男子是趁老人去厨房烧水,溜进卧室实施盗窃,属于入户盗窃。 民法典也明确,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 男子未经允许,私自进入老人卧室拿走现金,侵犯了老人的财产权,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般对于这种数额不大但构成入户盗窃的,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这男子是在逃人员,之前涉嫌抢劫,这又该怎么处理呢? 这男子之前涉嫌抢劫,被山东警方追逃,说明他已经触犯了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一旦认定构成抢劫罪,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现在这男子被民警抓住,等拘留期满移交山东警方后,会进一步接受关于抢劫罪的调查和审判,要为自己的抢劫行为承担严重法律后果。 目前,男子已被行政拘留15日,期满移交山东警方,民警也追回了钱还给老人。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对男子的处罚应该更严厉,还是觉得目前的处理比较合理呢? 来源:AHTV第一时间 2025-9-25
“高兴早了!”安徽含山,一男子刑满释放后,朋友为给他“接风洗尘”,就一块吃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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