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8岁小伙上不良网站被骗了9万余元,报警未果后,想到自己花7块多买过一份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保险,遂联系保险公司理赔,因保险公司拒赔,小伙与保险公司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信源:裁判文书网、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昆明的28岁小伙向某,平日里生活简单,打工挣点辛苦钱,平时最大的娱乐就是回到出租屋看看电视、刷刷手机。 一个晚上,他下班后买了碗米线,回到屋里打开电视机,边吃边随手刷着手机。就在这时,屏幕上突然弹出了一个广告窗口,上面写着“免费看视频,附近有人找你聊天”。 向某一开始没多想,只觉得无聊,点进去看看也无妨。 他点开之后,页面立刻跳转到一个不良网站,页面上打着“注册即送红包”的诱人字样。向某出于好奇下载了对方推荐的APP,并用手机号注册了账号。 刚登陆进去,屏幕上就弹出所谓的“美女客服”,热情地和他搭讪,还声称可以“一对一视频聊天”。向某心里虽有几分怀疑,但好奇心和冲动占了上风。 他点击“开通会员”,页面提示充值199元。他想着钱不多,试试看,于是输入银行卡号,完成了第一次充值。 充值成功后,APP显示余额到账,但当他想点击进入聊天界面时,却又提示需要“解锁特权”,金额为999元。 向某虽然心里嘀咕“这是不是骗人的”,但想着前面已经充了199元,再加点钱也许真的能成功。他于是再次支付。 谁知支付完成后,页面仍然无法使用,反而跳出更多的“充值提示”。客服甚至打电话过来,声称向某的账户被冻结,必须要交保证金才能解冻。 对方语气专业,连话术都显得很正规,还出示了“执法机关备案截图”,让向某半信半疑。 就这样,从199元、999元,到几千几万元,向某一步步掉进陷阱。短短一个多小时,他银行卡里的9万余元全部被转走。 这笔钱是他这些年在昆明打工攒下来的全部积蓄,本想年底拿去付房子的首付,如今却在短短的一个晚上全都没了。 向某这才慌了,整个人浑身发抖。他试图联系客服退款,却发现对方已经将他拉黑,APP也无法登录。意识到被骗后,他立刻冲到派出所报案。 在派出所里,向某情绪彻底崩溃,趴在桌上大哭:“这是我全部的积蓄啊,都是辛辛苦苦打工存下来的,完了,全完了!” 民警见状,也心生怜悯,立刻展开紧急止付程序,成功为他追回了6000元。但剩余的钱已经被快速转移到海外账户,几乎不可能追回。 警方安慰他:“现在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像这种点击陌生广告、下载不明APP的行为,极易被骗。” 追回未果后,向某忽然想起,自己之前在支付宝上花7块多买过一份“个人银行账户资金安全保险”,保额高达30万元,附赠10万元电信诈骗保障。 他心中燃起希望,立刻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提出理赔申请。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要求他提交报案回执、银行流水等资料。向某按照要求,一一提交。他心想:“这次保险买得值,总算还有希望能挽回损失。” 但几天后,保险公司却通知他:理赔申请被拒。理由是——保险合同中明确写明,保障范围仅限于因盗刷、盗取、黑客攻击等造成的资金损失,而向某属于“主动转账”,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听到这个结果,向某怒不可遏,觉得自己辛辛苦苦买的保险竟成了一纸空文。他反复争辩:“我明明是被骗转账,这和盗刷有什么区别?难道我被骗了就活该自认倒霉吗?” 保险公司则坚持:“合同条款已经写得很清楚,您是出于个人意愿进行了转账支付,不符合理赔条件。” 双方僵持不下,向某觉得太不公平,决定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开庭当天,向某穿着一身朴素的衣服,带着厚厚一摞证据走进法庭。他在陈述中哽咽:“我是一个普通打工人,这点钱是我这些年辛苦攒下来的。 保险公司卖保险时说保障资金安全,可真正出了事,却一句话把我撇清了。作为消费者,我觉得自己被二次伤害了。” 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一度认为部分损失属于“自愿支付”,不在赔付范围内。 但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案完全符合电信诈骗的典型特征,向某的损失应在保险保障范围内。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其赔付89470元保险金。
云南昆明,28岁小伙上不良网站被骗了9万余元,报警未果后,想到自己花7块多买过一
牧童的娱论
2025-09-12 16:3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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