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变夺命追杀!出轨女子遭情人持刀上门,丈夫头部被砍、儿子背伤逃命

糖豆秘境 2025-09-04 07:03:38

法律要求对婚姻忠诚,但是一女子却没做到,她出轨了,然而出轨的感情却不是那么顺利,可能当时她也只是觉得跟那个男人的情感纠纷而已,但令她没想到的是,那个男人竟然拿着刀到自己家里追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砍。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有一个已婚女子邂逅了一个男子,开展了婚外情。 本来感觉甜甜蜜蜜,但是感情里难免磕绊,本来也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恋情,再加上这些磕绊就更难长久了。 已婚女子本想好聚好散,但是这个婚外男子却没想这么轻易放过她。 已婚女子虽然困扰,但也觉得只是情感纠纷而已,总能解决的。 然而,她却没想到这个纠纷竟然让婚外男子那么愤怒,愤怒到失去理智。 因为他竟然提着刀,要来自己家里泄愤。 婚外男子朝着已婚女子的丈夫连砍数刀,还是对着已婚女子丈夫的头部。 已婚女子的儿子看到这个情况被吓的立刻逃跑,然而婚外男子也没想放过孩子,还想翻墙进去砍他。 身为母亲的已婚女子拼命阻拦,但是还是让婚外男子划伤了儿子的背部。 连砍两人的动静不小,发泄了愤怒的婚外男子也会怕,扔下刀就赶紧跑。 最后,鉴定出已婚女子的丈夫轻伤一级、伤残十级,而已婚女子在阻拦中也受了轻微伤。 轻伤一级,以头部来说的话,常见的有颅骨骨折、脑挫伤等。 而伤残等级有一到十级,从十级到一级伤残程度逐渐加重,伤残十级的特征为,器官局部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起码人都活着。 但是,加害者是一定不能逃离法律的制裁! 检察院提起公诉,因为婚外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了。 在《刑法》第十四条中明确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婚外男子提刀而来的行为,是十分明确的,而且他还朝着女子丈夫的头上砍,还追着女子儿子砍,他是真的明知、希望还放任自己的行为,是百分百的故意犯罪。 至于为什么是故意杀人,并没有造成人死的情况啊? 因为法律上关于故意杀人的判定中有一点,看的是动机目的而不是结果。 也就是说,如果婚外男子的目的是为了杀人,那么他就是故意杀人。 所以,在故意杀人中是存在,杀人没有杀死人的情况的。 那么,对于这个案件,婚外男子是拿着刀而来,不是拿的棍子,砍的是女子丈夫的头部而不是其他地方,对于女子逃跑的儿子也没想放过,甚至还要翻墙砍。 所以男子的行为动机目的是杀人,只是他没达到目的罢了。 《刑法》第十四条中还规定,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根据犯罪人的具体情况,会有不同的判罚。 最终,判处婚外男子有期徒刑7年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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