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才坤被判死刑时,他手上还戴着手铐,面对媒体记者,使劲掀起外层囚衣,露出里面写有字迹的背心,上书“冤枉”二字。 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被判死缓的犯人,突然在法庭外掀开囚衣,露出内侧“冤枉”两个大字。 这一幕被镜头捕捉,迅速传遍全国! 他叫李才坤,一名本应维护法律的警察,然而却成了一桩谋杀案的主犯? 1984年,李才坤出生在江西会昌,2008年调入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他每日面对的是琐碎的纠纷与治安案件,工作压力大,晋升缓慢。 与此同时,他与本地男子班统陆之间的摩擦逐渐升级。 班统陆作为当地多次参与打架斗殴的惯犯,曾因各类违法行为被带到龙新派出所处理。 在数次交锋中,班统陆不仅态度嚣张,还曾公开威胁李才坤。 这些私人恩怨如同毒 瘤般在李才坤心中滋生,最终导致了一场精心策划的悲剧。 2012年7月1日凌晨,龙岗区爱南路发生一起"抢劫案"。 李才坤接到一宗抢劫警情后,迅速赶至现场。 报警是一名女子,声称遭人抢劫。 然而,这一切实为李才坤自导自演。 他事先与该女子串通,意图诬陷班统陆实施抢劫,借此实施报复。 班统陆被带至现场后,李才坤利用警察身份近距离开枪,击中其头部,班当场死亡。 李才坤随后伪造现场,企图使案件看起来像一次依法执行职务中的击毙行动。 然而,案件发生后,警方迅速发现诸多疑点。 报警时间与班统陆出现顺序存在矛盾,涉案女子的证词前后不一。 警方专案组介入调查,通过通话记录、监控视频及行动轨迹分析,很快确认整个事件系李才坤一手策划。 此时,真相大白,这就是一起因私怨滥用公权、精心策划的故意杀人案!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李才坤提起公诉。 2013年3月一审开庭,李才坤当庭翻供,声称属于自卫行为。 但弹道报告显示射击距离极近,且瞄准要害,与自卫情形严重不符。 辩方虽提出假想防卫并申请精神鉴定,但司法鉴定确认其行为时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10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才坤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听到判决,他当庭高喊“冤枉”,并在退庭时扯开囚衣露出内侧早已写好的“冤枉”二字,引发媒体哗然。 尽管李才坤坚持上诉,二审仍维持原判。 他最终向被害人家属支付近百万元赔偿,并取得谅解书,但这一切已无法挽回两个家庭的悲剧。 李才坤案不仅是一起个别人的罪行,更暴露出基层执法队伍中的监督漏洞与心理危机。 警察手握执法权,本应慎之又慎,他却因私人恩怨滥用职权,彻底背离从警初心。 这起案件折射出多个深层问题。 基层民警面临巨大的工作压力,晋升机制中资历、笔试和面试占主导地位,立功仅作为加分项而非决定因素。 李才坤看到同龄人不断升迁而自己停滞不前,加之与犯罪嫌疑人的私人恩怨,最终导致心理失衡酿成大错。 该案发生后,公安系统进一步强化了枪支使用规范、执法监督与心理辅导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这起案件作为警示教材,被纳入多地警校培训内容,提醒每位警务人员必须严守法律底线。 事实上,基层民警长期处于高负荷、高冲突的工作环境,若缺乏疏导与制度约束,容易行为失控。 李才坤的沉沦,为整个执法系统敲响警钟。 如今回顾这起发生在十年前的案件,其教训仍然发人深省。 警服不是护身符,权力更不是泄私愤的工具。 只有每名执法者都敬畏法律、严守纪律,才能真正守护社会公平正义,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正义从不偏袒身份,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唯有如此,才能守护社会的真正信任! 主要信源:(闽南网——深圳警察设局杀人案李才坤被判死缓 囚衣“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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