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学生陈同学被强制分配到电子厂实习,工作内容为在流水线上组装零件,每天工作

社会情报站 2025-08-26 14:15:24

云南,医学生陈同学被强制分配到电子厂实习,工作内容为在流水线上组装零件,每天工作11个小时非常辛苦,可没想到,辛苦赚来的钱,每小时还被克扣6元。 陈同学是该校医学专业的学生,2022年1月,她被校方统一安排到浙江的一家电子厂实习。陈同学的实习内容是在工厂流水线上组装零件,每天工作时长高达11个小时。 陈同学表示,和她同一批被安排到浙江、福建、江苏等地多个电子厂实习的学生超过600人,大家都是被迫前往,因为校方明确表示,不去实习就拿不到毕业证。 据陈同学介绍,实习合同甲方备注有“劳务派遣单”字样,但具体单位名称并未填写。合同约定派遣期限为3个月,从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4月6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采用按小时计薪,可工资数额却未明确填写。 李同学也有类似经历,他在2022年1月进入电子厂,因工作强度太大,先后换了3个工厂。 李同学确认,当时辅导员说过,不去实习或者举报就无法拿到毕业证。他还透露,校方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 原来,工厂给学生的时薪是25元,而校方发给学生的仅为19元。同学们发现后去找车间主管核实,主管直言他们被坑了。 从院方利润结算表中也能看出端倪,以其中一名学生为例,出勤天数22天,总工时232小时,单价19元,扣除400元餐费、50元保险和10.83元水电费超支后,实发合计 3947.17元。而表格最后一栏 “校方利润按出勤天数算” 备注有826.57元。 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八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的内容和实习单位应当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或者相同。 该院安排医学类学生去电子厂实习,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这种专业不对口的实习安排,无法让学生在实习中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技能和知识,严重违背了实习作为教学环节的初衷。 其次,上述规定第十八条明确指出,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 原则上,实习报酬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 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且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也不得经过第三方转发。 在这起事件中,校方克扣学生每小时6元工资,明显违反了实习工资发放的相关规定,侵犯了学生获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利。 再者,上述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校方安排岗位实习要取得学生同意,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必须保障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权利。 校方还应安排相应的部门或出台政策,支持学生自主实习。在这一事件中,校方是强制学生前往电子厂实习,否则就不给毕业证,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学生实习自主选择权的规定,剥夺了学生合法选择实习途径的机会。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机构收取派遣费向用工单位派遣劳动者的经营活动,劳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成立劳动关系,是一种正式的劳动用工方式。 学生在校期间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实习是不恰当的,因为在校学生身份特殊,与一般劳动者不同,无法像普通劳动者一样购买保险等。 校方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学生实习,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和对学生权益保障的隐患。 在这起事件中,校方及相关实习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职业学校违反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院方作为安排实习的主体,在此事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校方的行为构成违法,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接收学生实习的电子厂等实习单位,虽然是按照校方的安排接收学生实习,但如果明知学校的安排违规却仍然配合,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劳务派遣单位如果在明知学生是在校实习的情况下,仍然与校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参与违规实习安排,也违反了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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