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一男子四十出头,夫妻生活就开始不行,他怕妻子嫌弃,去买伟哥。吃完之后,果不其然,重振雄风,他又去附近一家药店购买了一盒,结果吃了却毫无反应,男子到网上一查,发现这是假药,他火冒三丈,再次跑到药店,以每盒140元的价格,一次性买了50盒,共计花了7000元,随后向市监局举报,说药店售卖假药,要求赔偿。 湖北黄石的一个午后,天气闷热,街上的行人都躲在阴凉处。 忽然,某家药店的玻璃门“哐”地被推开,一个四十出头的男子大步跨进来,手里拎着一个沉甸甸的塑料袋,袋口敞开着,露出一盒又一盒蓝色包装的药品。 “赔钱!你们有没有良心!竟敢卖假药!”男子声音很大,带着火气,药店里原本低头看手机的顾客都抬起了头。 柜台后,一个穿着白大褂的小护士愣住了,她刚来上班不到三个月,从没遇到过这样的场面。男子的眼神直直地盯着她,情绪似乎已经到了爆发边缘。 “你、你先冷静一下,有什么事好好说……”小护士的声音发抖。她偷偷扫了一眼袋子里的药盒,心里咯噔一下——全是店里卖的那种“蓝片”,销量很大,但她隐约听过有人议论说来路不明。 男子“啪”地一声把一盒药重重放到柜台上:“就是这个!我买回去一吃,根本没用!我上网一查,这是假药!” 小护士慌了,第一反应就是——这人该不会是故意找茬的吧?她赶紧低声说:“您稍等,我叫我们老板来处理。” 几分钟后,一个中年男人快步走进药店,脸上带着勉强的笑容:“哎呀,怎么回事啊兄弟,有话咱好好说。” 而男子却不急不忙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当着老板的面拨通了一个号码:“喂,是市药监局吗?我在某某路XX药店,刚买到假药,现在人还在店里。” 老板的笑容瞬间僵住,眼神闪烁。 故事要从几天前说起。男子姓程,是附近的居民,平时话不多。因为身体原因,他曾在另一家药店买过一盒伟哥,效果明显,让他重拾自信。 然而,前几天他路过这家药店时,顺手买了一盒,结果吃了毫无反应。他心生疑窦,立刻上网查询批号、厂家,发现根本查不到任何正规信息。 愤怒之余,他想起法律规定:销售假药,可要求退一赔十。这让他萌生了一个主意——既然他们卖假药,他就要让他们付出更大的代价。 于是,他决定先“做局”。第二天,他再次光临药店,装作顾客很满意的样子:“老板,上次那药不错,给我来多点,免得我老跑。” 老板闻言放松了警惕,还热情地说:“买多我给你算便宜点。” 程某摆手:“不用便宜,按原价就行,我要五十盒。” 一听是大单,老板亲自去仓库搬货,整整两大袋堆满柜台。程某掏出现金7000元,当场让店员开了收据和发票。 整个过程,他用手机悄悄录了视频,还特意拍下了药店门头、内部货架、药盒包装和批号。 当他拎着两大袋药再次踏进药店,已经是布局的最后一步——直接在店里摊牌,逼对方当场应对。 药监局执法人员很快赶到,亮明身份后开始盘问。程某从袋子里一盒一盒地掏出药,放在柜台上,像在展示证据一样。 执法人员翻看包装,很快发现批准文号对不上正规数据库,说明书上还有不少错别字和不规范的表述,比如“勃起持续能力显著进步”这样的奇怪语句。 “这些药是从哪进的货?”执法人员问。 老板嘴唇抖了抖:“是、是供货商送的,说效果好,价钱合适……我也不知道是假药。” “供货商是谁?” “没留名片……就一个电话。” 执法人员冷笑:“没有正规票据和资质,你这是典型的非法渠道进货。”随即当场扣押了柜台和仓库的全部库存,并开具封存清单。 程某当着执法人员的面,提出自己的诉求:“我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假药,商家持续销售,依据《药品管理法》应退一赔十。我花了7000元,要求退还并赔偿7万元。” 执法人员做了笔录,将他的购药发票、收据、视频、照片等全部收录为证据,并表示会将药品送检,结果出来后会依法支持消费者的合法索赔。 药店老板脸色铁青,嘴里嘀咕着“这是故意坑我”,但又不敢多说。 事情传开后,附近街坊都在议论——有人说程某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因为他明知是假药还大量购买,带有明显的牟利目的。 也有人拍手称快,认为他是“替天行道”,帮更多顾客揭开了假药的面纱。
这高度用不着八秒,四五秒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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