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天理!”河北邯郸,男子酒后思念妻子,跑到妻子的出租房,想和她发生关系。谁知,妻子不愿意,拼命反抗,男子发现妻子处于特殊时期,失望离去。事后妻子马上报警,男子被抓,法院判了! 出租屋里的哭喊与法槌声 河北邯郸的夏夜,闷得像口密不透风的锅。李娟刚把晾在阳台的内衣收进抽屉,楼下烧烤摊的油烟味就顺着纱窗钻进来,混着她身上的艾草味——这是特殊时期贴的暖宝宝散发的。 门锁“咔哒”响了一声,李娟的心猛地提到嗓子眼。推门进来的是丈夫王强,满身酒气裹着汗味,眼睛红得像兔子。“你咋来了?”李娟往后缩了缩,后背抵着衣柜。他们正在闹离婚,王强在老家,她在市区租了这单间,说好冷静三个月。 “想你了。”王强打了个酒嗝,伸手就去抱她。他的手劲大得吓人,李娟的胳膊被勒得生疼:“你放开!我不愿意!” 她往旁边躲,暖宝宝从睡衣里滑出来,掉在地上发出轻响。 王强的手更不老实了,扒她的领口时被指甲划破了脸。“你是我老婆!装啥正经?”他把李娟按在床沿,床垫发出“吱呀”的呻吟。李娟的指甲抠进他的胳膊,血珠冒出来:“王强!你混蛋!” 拉扯间,王强的手摸到了不该碰的地方。他愣了愣,借着窗外的路灯看清李娟沾了血的内裤,酒意醒了大半。“晦气!”他松开手,脸上的欲望变成嫌恶,骂骂咧咧地踹了下床脚,摔门而去。 门“砰”地关上时,李娟才瘫坐在地。暖宝宝在地上凉透了,她盯着天花板上的霉斑,浑身止不住地抖。上个月王强家暴时,她躲到派出所做了笔录;上周去法院交离婚诉状,法官说“感情破裂需要证据”。刚才那一幕,突然让她明白:有些伤害,不是躲开就能完事的。 她摸出手机,指尖抖得按不准号码。“喂,110吗?我要报警……” 电话接通的瞬间,眼泪终于决堤。 警察来的时候,王强还在楼下小卖部买烟。他被戴上手铐时,嘴里还嚷嚷:“她是我老婆!我碰她咋了?” 旁边下棋的老头们直咂嘴:“夫妻间的事,咋还闹到派出所?” 审讯室的白炽灯亮得刺眼。王强酒醒了,蹲在墙角哭:“我就是喝多了想她,她以前不这样的……” 民警把李娟的笔录拍在桌上:“她半年前就搬出来了,你上个月还打了她,这叫夫妻间的事?” 法庭开庭那天,李娟穿着长袖遮住胳膊上的淤青。王强的辩护律师说“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主观恶性小”,李娟的律师却拿出了那段录音——是她刚才情急之下按开的手机录音,里面有她的哭喊,有王强的辱骂,还有那句清晰的“你不愿意也得愿意”。 法官敲下法槌时,王强的脸白得像纸。判决书上写着“王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走出法院,李娟抬头看了看天,云絮被风吹得很散。她想起刚结婚时,王强也是这样喝多了会抱着她说“想你”,只是那时的拥抱带着暖意,不像这次,裹着冰冷的恶意。 后来有人说李娟“心狠”,“夫妻一场至于吗”。她只是笑笑,摸了摸口袋里的离婚判决书——上面的“准予离婚”四个字,比任何辩解都有力。 这场发生在出租屋里的闹剧,终以法槌落下收场。它撕开了一层遮羞布:婚姻从不是施暴的通行证,“夫妻”两个字,更不该成为侵犯的挡箭牌。法律的天平,永远倾向于保护那些说“不”的权利,无论对方是谁。就像邯郸的夏夜再闷,也总会等来一阵吹散污浊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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