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如果从张碧晨手上买了版权,但版权其实在汪苏泷手上。那就是卖了原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捞过界了,这种行为在任何圈子都是大忌。 也就是说,你唱没问题,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甚至能合唱。但是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卖属于我的东西,往小了说,这就对版权方的不尊重,往大了说是在坏规矩,往法律上说,是要吃一个必败的官司。 汪还是留了一线的,如果等网红演唱会唱了再出来追责,网红再把从那买版权的证据亮出来,这才是吃不了兜着走
多读书真的有用!不信你看汪苏泷任由张碧晨方怎么说,怎么列举时间线。怎
【196评论】【46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