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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是鲁迅《呐喊》里一个让人唏嘘的角色,活在清末民初的绍兴小镇。身材高大,却瘦

孔乙己是鲁迅《呐喊》里一个让人唏嘘的角色,活在清末民初的绍兴小镇。身材高大,却瘦得像根竹竿,脸上青白,皱纹里夹着伤痕,花白胡子乱糟糟。他那件破长衫,脏得没法看,多年不洗不补,虽是读书人的标志,却跟街边的穷汉没啥两样。他说话爱掉书袋,半懂不懂的“之乎者也”,透着一股子迂腐劲儿。科举考了无数次,没考上一点功名,只能靠抄书混口饭吃,日子过得紧巴巴。他懒得干体力活,还偷过书,但嘴硬,说“窃书不算偷”,死撑着读书人的面子。 他住的地方是镇边一间破屋,潮湿阴冷,堆着发霉的书。每天早起抄书,手指都磨变形了,赚的那点钱也就够买酒。他常去咸亨酒店,点两碗酒、一碟茴香豆,日子就这么熬着。他有股子傲气,宁可饿着也不干粗活,可偷书的事让他在镇上臭了名声。后来偷了丁举人的书,被打断腿,彻底成了废人。他也有过好心,教过小伙计认字,还分过茴香豆给小孩,但这些小善意救不了他。这家伙的悲剧,既有自己的毛病,也有时代的问题,活脱脱是个被命运碾碎的小人物。 清末民初那会儿,社会乱得像一锅粥。1905年科举废了,读书人一下子没了出路。以前“学而优则仕”是条金光大道,现在呢?路断了,孔乙己这种人就被卡在半空,上不去也下不来。他学问不大,可好歹读过书,抄书还能赚点小钱,但社会压根没给这类人留活路。辛亥革命后,袁世凯搞复辟,军阀打来打去,老百姓日子苦不堪言,谁有心思管一个落魄书生的死活?时代变了,孔乙己这种老派知识分子就被扔在角落里,没人搭理。 那时候的小镇,经济也不行。咸亨酒店里那些短衣帮酒客,干的是体力活,赚的钱也就够糊口。他们没文化,看孔乙己这种“半吊子读书人”就觉得可笑。社会没给他们上升的机会,也没给孔乙己这种人转型的路子。他不会干别的,只能抄书,可抄书的人多了,活儿少了,他就只能偷。偷了被抓,打得半死,社会连个救济的地方都没有。这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是整个时代对读书人没用了,硬生生把他们逼到绝路上。 再说说人心的冷漠。咸亨酒店那帮酒客,真是把孔乙己当笑话看。他一进门,他们就盯着他脸上的伤疤笑,有人还故意问他识不识字,考没考上秀才,明知道他考不上,还往伤口上撒盐。他偷书的事传开后,他们更来劲了,老拿这事挤兑他。他争辩几句,他们就学他说话,哄堂大笑,连掌柜都跟着乐呵,没一个人站出来说句公道话。这些人不是啥大恶人,就是一群苦哈哈的底层人,可他们偏偏拿孔乙己的苦日子找乐子。 这凉薄劲儿哪来的?说白了,这些酒客自己过得也不咋地,干一天活累得要死,赚的那点钱还不够喝酒。他们没啥盼头,就看不得别人比他们更惨。孔乙己好歹读过书,还死撑着读书人的架子,这让他们不爽。他们嘲笑他,其实是给自己找点优越感。孔乙己越落魄,他们越来劲,压根不管他心里多苦。这不是一个人俩人的问题,是那帮人集体没良心,把孔乙己当个笑话,硬是把他逼得连尊严都没了。 孔乙己后来混得更惨了。抄书的活儿越来越少,偷书的事让他彻底没脸见人。到最后,他连站都站不下了,双腿被打断,只能爬着去酒店。酒客还是笑他,笑他爬着来,笑他脏兮兮的手。他掏出几文钱买酒,手抖得厉害,喝完就爬走,再也没回来。有人说他死在破庙里,冻死的,没人管,也没人问。他的死静悄悄,跟他活着时被笑话的日子一样。 他不是没好心过。教小伙计认字,分茴香豆给小孩,这些小事挺暖心的,可没人记住这些。他的悲剧不全是自己的错,社会不给他活路,人心又冷得像冰。他懒是真,偷东西也不对,但要没这乱糟糟的时代,没这帮冷血的酒客,他兴许不至于混成这样。 孔乙己这事儿,到底怪谁?社会肯定脱不了干系。科举废了,他这种人就被时代淘汰了,没出路,没人管,活活饿死街头。可人心的凉薄也跑不了。那帮酒客,天天拿他取乐,没一个伸手的,连起码的同情都没有。社会是大环境,把他逼到绝境;人性是最后一刀,把他仅剩的尊严都踩碎了。两边加起来,才有了这么个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