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江西,一男子在ICU昏迷期间,却被人盗用名字签下2.6万元欠条!债主拿着欠条找上门来,发现当时借钱的不是男子本人,可还是让男子还钱!男子家属气的直言:昏迷的人怎么打借条?法院判决让人意外 2010年年初,锅炉工胡显青突发脑溢血,昏迷不醒,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那段时间,他的妻子黄女士几乎没合过眼,昼夜守在ICU外,焦虑地等待医生的消息。 经过长时间的抢救,胡显青终于脱离生命危险,但却因大面积脑损伤导致下肢瘫痪,从此只能卧床,生活不能自理。 黄女士辞掉工作,一边照顾丈夫,一边打零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异常艰难。 这一躺,就是整整十五年。 谁也没想到,十五年后的一个清晨,一个中年男子突然敲响了胡家的门,手里拿着一张皱巴巴的纸,大声嚷嚷着:“胡显青欠我2万6千块钱,今天必须还!” 黄女士一听,一头雾水,愣在门口。 “你说啥?欠你钱?你谁啊?”她警惕地看着眼前的男子。 男子自称姓张,是胡显青的“老朋友”。他说胡显青2010年1月8日亲笔向他借了2.6万元,约定半年内归还,可至今分文未还。“我这借条在这儿,白纸黑字,你可别想赖账!” 说着,朱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借条递过来。 黄女士接过一看,借条上果然写着“今借朱某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用于家庭急用,半年内归还”,落款处清楚写着“胡显青”三个字,以及“2010年1月8日”。 黄女士看完,气得手发抖:“你这不是胡说八道嘛!我男人2010年元旦前后就进医院了,1月4号动的手术,1月8号还在ICU昏迷呢,连个字都不会写了,他咋可能签你这借条?” 朱某撇撇嘴:“那是你说的,你说昏迷就昏迷了?我这有借条,这就叫证据!你要是不给钱,咱就法院见!” “你还真不讲理了!”黄女士怒了,“你这借条是怎么来的?我老胡那个时候手术后还插着呼吸机,说话都说不了,他怎么借你的钱?再说了,你怎么不早来要?十五年了,现在才来?” “那是因为我那时候在外地跑生意,一直没回来,后来家里有事耽搁了。但借钱的事,拖再久也得还!”朱某理直气壮。 黄女士冷笑一声,把借条拍在门框上:“你这要是真去法院,那我还真想看看,法官是怎么判这张昏迷病人的‘借条’的!你这是欺负老实人!” 朱某见黄女士一点不怕,眼神也有些犹豫,但嘴上仍不服:“反正我提前通知你了,该走程序就走程序,看你还赖得掉不!” 5月初,江西赣州某基层法院对一起陈年借贷纠纷作出一审判决。出人意料的是,法院竟然认定“2010年1月8日的借款行为成立”,判决胡显青偿还朱某2.6万元借款及利息。 判决书中写道:“原被告双方之间形成真实借贷关系,借条内容清晰,原告举证充分。” 这一纸判决,令胡显青的妻子黄女士几近崩溃。 “他那天还在ICU昏迷呢,连字都不会写!”黄女士手持病历、手术记录和当年医院的出入院证明,哭诉道,“我男人15年来从未离开过床,怎么会借钱?他根本就没有行为能力!” 判决一出,胡显青瞬间从一个病榻老人,成了“老赖”。法院将他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冻结家中仅有的一点存款。 邻里开始指指点点,甚至有人冷嘲热讽:“瘫在床上都能借钱不还,这戏演得够真!” 黄女士不堪其辱,立刻委托律师上诉,并在网络平台发起实名控诉,迅速引爆舆论。无数网友留言怒斥:“ICU病人都能借钱,法院脑子进水了吗?”、“这不是荒诞,是对法治的亵渎!” 在汹涌的舆论压力下,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响应。2025年5月23日晚,赣州中院紧急发布情况通报:正式撤销原判,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并对原审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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