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万买奔驰买出个“陌生爹”?杭州富商怒揭4S店连环套,结局大快人心!
当你掏出270万真金白银,全款砸下一辆梦想跑车,却在签合同时,发现车主一栏赫然写着一个陌生人的名字,这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这不是电影剧本,这是2025年6月26日,在浙江杭州一家奔驰4S店上演的真实一幕。宁波富商马先生本想给儿子一个惊喜,结果却一脚踩进了4S店精心布置的连环陷阱。从“先付款后签合同”的霸王条款,到“新车”变“库存车”的瞒天过海,这波操作,堪称教科书级别的销售欺诈。
事件的导火索,源于一个看似寻常的购车需求。6月26日,马先生携家人专程从宁波赶到杭州,想为上大学的儿子购置一辆红色跑车。在第一家店,销售人员以展车已售为由,热情地将他们“引导”至位于滨江的另一家分店,声称那里有一台4月2日刚到的崭新现车。正是这个“热情”的引导,拉开了这场骗局的序幕。
到了滨江店,马先生的儿子对眼前的红色跑车一见倾心,当即拍板全款购买。此时,4S店抛出了第一个极其反常的要求:必须先付清270万全款并购买保险,然后才能签订购车合同。马先生当场提出质疑,这完全违背了“先签合同再付款”的交易常识。但销售人员却以“品牌特殊规定”为由,轻描淡写地搪塞过去。为了不让儿子失望,马先生压下了心中的疑虑,选择了照办。
然而,当270万划走,保险办妥,那份姗姗来迟的合同时,惊天大雷被引爆了。合同的备注栏里,清清楚楚地写着这台车的订购车主是一位马先生压根不认识的“楼先生”。更离谱的是,在授权委托书中,一份是以马先生公司的名义授权其妻子办理,另一份竟然是授权那位陌生的楼先生买车。这意味着,如果马先生签下字,就等于默认委托了一个陌生人帮自己公司买车!
此时,所有的线索都串联了起来。所谓的“4月新车”,不过是一台早在2024年4月就已报关,由那位楼先生订购后又因故退订的“库存车”。4S店从头到尾都在刻意隐瞒车辆的真实信息,用“先付款”的流程堵死马先生提前审阅合同的权利,企图将这台积压了一年多的库存车,以新车的名义和价格强行出手。
马先生彻底被激怒了,他感觉自己的人格和智商都受到了侮辱。他当即拒绝签字,并找来媒体曝光。面对确凿的证据,4S店起初还想以“正在加急办理退款”的声明来蒙混过关,但马先生早已看穿了他们的伎俩,果断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提出了“退一赔三”的诉求。
很多人可能会认为,以公司名义购车,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范畴,“退一赔三”很难实现。但法律的尊严,恰恰在于对“欺诈”行为的零容忍。无论买方是个人还是公司,欺诈的本质不会改变。最终,经过审理,法院认定4S店的行为构成销售欺诈,判决其退还270万购车款,并支付三倍赔偿,结局大快人心!
这起事件,狠狠地给所有心存侥幸的商家上了一课:市场不容欺诈,诚信才是经营的唯一基石。同时,它也提醒了所有消费者,在面对任何不合常理的“霸王条款”时,一定要敢于说不,仔细审阅合同的每一个字,因为你的每一次妥协,都可能成为商家套路的温床。
网友表示:1.欺诈!诱导?诱骗!二百多(万)买库存车🚗,任何人都不能接受!重罚!这个事等同于卖假货!
2.但凡和日常行为相反的,都不要去碰,除非你后台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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