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躺在12楼家里的床上休息,衣柜上有反光,她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窗外左右摇晃,她立马扭头,竟发现一陌生男子在窗外偷窥她,她没在意,以为男子走错了,没想到,第二次下大雨,男子连伞都没撑,又站在自己窗外,女子吓得不轻,买来监控,第三次拍到了让她浑身哆嗦的画面。
住在12楼,窗户加装了防盗网,门窗紧闭,独居的王女士也曾以为,家就是绝对安全的港湾。为了这份踏实,她甚至甘愿忍受防盗网带来的“监狱感”和采光不佳。谁知,命运偏偏和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将她卷入了一场脊背发凉的隐私侵犯噩梦。
起初,王女士对自己的住所安全充满信心。朋友提醒她晚上要拉窗帘、门口放双男士拖鞋,她并没太往心里去,总觉得危险离自己很远。
第一次异样,是她某天躺在床上休息时。半梦半醒间,她从衣柜镜子的反光里,瞥见窗外连廊上有个人影在鬼鬼祟祟地晃动。她心里一惊,猛地扭头,一个陌生男子正趴在窗边朝里偷窥,见她回头,立刻闪身溜了。
那一刻王女士紧张极了,但很快又安慰自己:会不会是邻居走错了?别太敏感了。于是,她把这件事暂时压在了心底。
没过多久,一个下雨天,那个男人又出现了。外面下着瓢泼大雨,他连伞都没打,就那么直勾勾地站在她窗外。这一下,王女士彻底打消了“走错路”的念头,她确定,这个男人就是冲着她来的。危险的气息瞬间将她笼罩。
她内心非常挣扎,却没有立刻报警。她怕把事情“做绝”,万一对方只是被拘留教育几天,出来后心怀怨恨,自己在明他在暗,岂不是更危险,为了自保,她选择了一个折中的办法:买个监控,对着窗户安装,希望能震慑对方。
这层科技防线也未能挡住对方的脚步。监控装好没几天,那个男人第三次出现,依旧是鬼鬼祟祟,却被摄像头拍了个正着。这一次,王女士是真的怕了。她意识到,偷窥可能只是第一步,如果对方瞅准时机破门而入,后果不堪设想。她不再有任何犹豫,果断报了警。
有人提出疑问:“外面是公共走廊,还不让别人走了?下雨不撑伞又怎么了?”这些话听起来似乎有理,却恰恰暴露了公共区域与私人空间边界的模糊。
连廊本是为人通行,可当它紧贴着住户的卧室窗户时,隐私和通道的冲突就出现了。开发商在追求通透和便捷时,似乎也顺手牺牲掉了住户最基本的隐私权和安全感。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有的人被骚扰数年,报警多次才发现罪魁祸首竟是前排邻居。这种行为的隐蔽性和对受害者造成的长期精神折磨,远超旁人想象。
当然,面对这种侵犯,法律并非摆设。很多人可能觉得,站在走廊上看看,算什么大事?可法律不这么看。《民法典》写得清清楚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人都不得用刺探、侵扰的方式侵害。
王女士在住宅内的生活,就是绝对的隐私。陌生男子三番五次在窗外偷窥,正是典型的“刺探”和“侵扰”,早已超出了正常通行的范畴。
《治安管理处罚法》也规定,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可处拘留和罚款。这名男子在被发现后,不仅不收手,反而冒着大雨再次前来,主观恶意和蓄意程度一目了然。
他的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王女士的生活安宁,让她不得不安装监控自保,这些都构成了加重处罚的情节。王女士拍摄到的监控画面,加上她前两次的证言,足以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为了防止这件事情的发生,日常也要做好防范,窗户可以贴上单向透光的镜面膜,外面是镜子,里面能看清外面,既保护隐私又不影响采光。养成天黑就拉严窗帘的习惯,比任何防盗网都更能隔绝窥探的视线。在家门口放一双男士拖鞋,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制造“家中有男主人”的信号。
一旦遭遇侵扰,必须果断行动。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好所有证据,无论是影像还是文字记录,都是将不法之徒绳之以法的利器。甚至可以备一个高音喇叭,当对方再来时,直接隔窗质问“你想干嘛?”,从气势上压倒对方。
隐私的保卫战终究不只是个人的事。它需要邻里之间的守望相助,更需要开发商在设计源头就堵上漏洞,在公共便利与私人安全之间找到真正的平衡。
王女士的经历是一记警钟,提醒我们重新审视都市生活中那些看似安全,实则脆弱的角落。面对这些无孔不入的窥视,我们能做的,远比想象的要多。
信源:荔枝新闻202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