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通过了《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虽经欧盟理事会通过,还没签字,还没生效。即使生效也须三年。 国际劳动组织是联合国的一个机构,有关于禁止强迫劳动的条文,无禁止使用强迫劳动产品的规定。强迫劳动的产品不一定用于出口,商业目的,也可自用等。它立法对象主要针对史上的黑人奴役,也是对世界范围内的劳动剥削的限制。马克思的理论说资本家剥削工人,榨取剩余价值。但不要太严重。要限制强迫劳动,强迫劳动本身是一种犯罪,无论强迫对象是成年人丶童工,无论性别,也无论工作劳动场所,时间,工作条件。 实际上,只要违背劳动者的意志都是强迫劳动。 对于自愿参加劳动,自愿多劳动,自愿996的劳力说,想多获取报酬,不是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劳动果实自然也不是强迫劳动的产品。 强迫劳动产品的认定,首要的必须的前提是生产者被强迫或强制下从事了产品的制造。包括产品生产丶加工丶运输全过程中的劳动,包括所有经济部门中的劳动。 欧洲推出这个条例,应主要是针对外来进口产品,而不是其本地区内的产品。 法德英意匈奥等主要国家,他们的劳动监督是严格的,工厂不怎么加班,有的厂加班即违法,商店周末都不怎么营业。工人有足够的时间休息休假。 但每个国家的国情不同。 各国为了本国经济,采取贸易保护办法,避免本国企业受到冲击,培育本国行业,例如加关税丶限制投资等。把强迫劳动当作保护办法,是近几年的事。例如,美国把东大几十家工厂列入实体清单,禁止产品的输入,认为有强迫劳动产品在内,淸单还在扩大。带有强烈的地缘竞争色彩。出发点是美国国内保护制造业的需要。 自由竞争不自由。 有的人幻想通过国外的法令,反推国内劳动时间的缩短,劳动待遇的改善。因为卷起袖子干,人家不用你的产品。人可以主观上认定你的产品是强迫劳动的结果。你的产品没市场,只有练内功,求变。特别给了出口企业一个警醒。 最主要的还得靠先进技术求生存。低端制造内卷严重,不怎么赚钱,但却是就业最多的。为了能上班做事,能多赚钱,就需要加班。很普遍。目前提供不了那么多轻松岗位。几乎每个人都在卷。是自愿地在卷。不存在谁强迫你干活的问题,你不干,有人自愿干。现实如此。 我们的生活不只是要赚钱,还得有时间花钱,这才是幸福生活。首先要生存下去。生存第一。 从国家层面讲,怎样改革经济,减少内卷,以免有被认为有强迫劳动的嫌疑,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例如减少企业负担,提高基本工资水平,提高产品技术含量等。减少恶性竞争,反垄断等。科学测定劳动时间,企业利润,合理分配劳动收益等。 大环境下,内卷是不可持续的。必须改变思路,适应新的出口环境,了解熟悉他国法律。才能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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