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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举报姐姐职务侵占案重审判了#【#姐被弟举报职务侵占案重审判4年3个月#,不服判决将再上诉】因弟弟范某明的举报,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女子范丽梅被牵入刑事案件,延宕近13年历经多次审理,最近案件又有了新的进展。2025年6月7日,范丽梅的家属收到台安县法院于5月30日作出的重审判决,法院仍认定范丽梅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其侵占公司财产降为223万余元,因此刑期也降至四年三个月。此前,2023年11月,台安县法院一审认定,2009年1月至2011年1月期间,范丽梅在担任通正华公司现金员期间侵占公司财产253万余元,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范丽梅有期徒刑四年半。范丽梅上诉后,鞍山市中级法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于2024年3月22日裁定撤销原判决,将案件发回台安县法院重新审判。范某明原是台安县通正华运输有限公司(下称:通正华公司,该公司已于2022年10月9日注销)的法定代表人。2012年,范某明向警方报案称,其亲姐姐范丽梅侵占公司财产。2012年10月,范丽梅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台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范丽梅的丈夫周先生提供的多份材料显示,在此后近10年时间里,台安县检察院曾多次不批准逮捕范丽梅,鞍山市检察院亦认为范丽梅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直到2022年7月,因“发现新证据”,范丽梅再次被刑拘,台安县检察院也撤销原不起诉决定。同年底,台安县检察院向台安县法院提起公诉。范丽梅的家属表示,他们不服重审判决,将再次上诉。(澎湃新闻)
5月31日,重庆一男子乘坐网约车下车后,发现自己把花8000多买的华为手机落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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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重庆一男子乘坐网约车下车后,发现自己把花8000多买的华为手机落在了车上,立马用其他手机锁定定位去追,可没有追到,联系上司机后,男子承诺可以给司机1000元路费和误工费,只要求司机把手机还回来,司机一开始不承认捡到了手机,后来又说钱不是问题,他愿意把手机还回来,双方约定了见面的地方,可等男子赶过去后,对方并没有现身,电话也打不通了,结果让他们傻眼了。律师提醒,如果捡到手机故意不还,金额超过5000元可能构成侵占罪,失主可以报警处理。现在手机定位功能都很强,只要及时锁定位置、保存好截图和通话录音,这些都能当证据。不过维权确实费时间,很多人嫌麻烦就放弃了。所以说啊,平时坐车还是得多留个心眼,贵重物品别乱放,真丢了也别慌,先冷静收集证据,该报警就报警,千万别让占便宜的人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