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车位”乱象处罚被列入《省人防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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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讯(记者 万承源)日前,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编制《江苏省人民防空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下文简称《目录》),并于近日进行公示。记者注意到,针对“人防车位”相关乱象的处罚被列入《目录》。

目前正处于公示期内的《目录》共有63项,包括对违反国家规定不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的处罚、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对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的处罚等。《目录》在公布事项名称的同时,还公布了行政执法类型、执法依据、实施层级等。

其中,对侵占人民防空工程的处罚的执法类型为行政处罚,执法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条、《江苏省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实施层级为省、市、县。

记者注意到,针对“人防车位”相关问题的处罚也被列入《目录》。对将平时用作停车位的人民防空工程不向业主开放、出租停车位的租赁期限超过三年或者将停车位出售、附赠的处罚,执法类型为行政处罚,执法依据为《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实施层级为省、市、县。

根据公示信息,该《目录》公示时间至3月16日。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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