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郑州大状交流:人,绝不该自我设限自废武功?

社会 05-10 阅读:0 评论:0

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〇一

上午和郑州的李孟飞主任聊到律师写文章的事情。

李律师说他之前早就关注过我的公众号。

这间接说明,我坚持写公众号将近10年,还是有很大的意义。

毕竟一些外地的律师认识我,往往都是通过我的公众号。(我办理的案件大多在安徽、山东、河南这几个省,以亳州市为圆心,方圆500公里左右。很难因为案件合作认识更远地方的大状)

通过交流发现,李律师也有一个公众号,名字叫“律说律话”,写了不少文章,阅读量都蛮高,文笔也很不错。

后来他提到一个问题,说自己本来想坚持一周写一篇文章,但发现很难,自己很谦虚地说是因为肚子里的墨水不够。

当然,这肯定是李律师的谦虚说法。

毕竟他从业多年,拥有众多头衔,在业内颇有名气,胸中墨水自然不少。只是案件繁多,事务缠身,导致他无暇撰写文章而已。

我注意到他的微信签名也很有意思——"世界上最大的监狱,是人的思维意识。"

这句话,确实发人深省。

每个人的最终结局往往取决于他的思想意识和格局。如果一个人思想积极向上,那么他的结局往往会更好;反之,如果思维消极,格局狭小,遇事总是往坏处想,钻牛角尖,那么他担心的那些坏事往往就会成为现实。

所以说,一个人最大的困境,世界上最大的监狱,就是自己的负面思维意识。

如果我们的思维充满正能量,那么这就不可能是监狱,而应该是世界上最大的乐园。

这让我想起《道德经》中老子的话:"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事物总有两面性,关键在于我们如何看待。

就像垃圾,往往可能只是放错了位置的宝贝。

〇二

另外,我在日历上看到一句话也很有意思:"学习就干了这么一件事:把很多信息拿过来,变成知识,再把知识中的一小部分转化成能力。"

这句话,简洁明了地道出了学习的本质。

作为刑辩律师,我们若想取得一些成绩,为客户提供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就必须把学习这件事做好,将所学转化为对客户有帮助的能力。

实际上,每个人可能做的事情都差不多,但优秀的人与普通人之间的区别在于,他们不仅获取了信息,更将这些信息加工成自己的知识,并将其中最关键的部分转化为卓越的能力。

他们经历了从信息到知识,再到能力的完整过程。

而我们大多数人虽然也获取了大量信息,却不知道如何加工,更不懂得如何转化,最终仍停留在信息阶段。那我们与别人的差距,可能就不是一星半点,而是几条街的距离。

〇三

想要提升能力,每天坚持写文章其实是一个很好的方式。

比如,我们学到了很多信息,经过整理后变成对别人有帮助的知识,再将这些知识分享出去。

只要坚持得足够久,我们就能锻炼出一种能力:在众多知识中快速选择出对我们有用的东西,并迅速转化为对别人有帮助的信息和知识。

这样的能力,也是熟能生巧的,只要花上足够多的时间,就必然能获得足够强大的能力。

不知道你们信不信?

反正我是坚信不疑的。

有人或许会问:现在开始写文章、练能力,到底晚不晚?

有一句话可以共勉——种一棵树,最好的时间是10年前,其次就是现在。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亳州刑辩

#亳州市最厉害的刑事律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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