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滕州轿车冲撞公交站台致6死2伤,肇事司机涉醉驾被刑拘
2025年5月4日16时05分,山东省滕州市善国南路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男,29岁)驾驶黑色别克SUV,在自北向南超速行驶过程中突然变向,以高速冲向路侧公交站台,导致多名候车市民被撞飞,现场数米高路灯杆被连根拔起,车辆最终侧翻停滞。
事发时,蔡某某午餐饮酒后(血液酒精含量 129.7mg/100ml),于15时57分驾车搭载友人外出购物。16时05分,车辆在行经善国南路时,从右侧强行超车并失控冲向公交站台。监控画面显示,车辆以极快速度撞击站台后,继续滑行十余米,最终因撞击路灯杆而侧翻。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4人经抢救无效死亡,2人受伤(无生命危险)。
附近商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联系120急救。滕州市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迅速抵达现场,对伤者进行紧急救治,肇事司机蔡某某被当场控制。截至当日19时许,现场清理完毕,道路恢复通行。5月5日,公安机关对蔡某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移交刑警部门进一步侦办。
事件发生后,现场视频在网络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对伤亡情况及事故原因的关注。网传信息中曾出现 “7人死亡”“司机家属车内遇难” 等说法,但经核实,官方通报明确事故造成6人死亡,且车内仅蔡某某及其友人两人,未提及家属伤亡。
5月6 日,滕州市公安局通过媒体通报案件进展,确认蔡某某醉驾事实,排除毒驾及车辆机械故障可能。目前,案件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相关部门已启动对遇难者家属的安抚及伤者救治工作。
5月5日清晨,滕州市民自发前往事故现场,在公交站台附近敬献鲜花,表达对逝者的哀悼。有目击者称,现场曾出现家属认领遇难者的悲痛场景,但具体细节尚未得到官方证实。社交媒体上,网友对醉驾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呼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
此次事故暴露出酒驾行为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若造成重大伤亡,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警方提醒广大驾驶员,务必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毒驾,共同维护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