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峥律师:农村户口迁出后,宅基地如何处理?三种情况要明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所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的集体所有土地。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很多人担心将户口转入城市后,自己会失去原有农村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张峥律师本文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当农民的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之后,其原有宅基地及房屋的归属问题。
一、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退出后便不再享有宅基地
根据我国宪法及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即宅基地所有权人为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所享有的只能是宅基地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并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也有其限定条件,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仅限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二、地上房屋农民依旧享有所有权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房屋是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公民不但享有使用权,还享有所有权,对于宅基地上房屋亦是如此。户口迁出村集体,虽然不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但对其房屋依然享有所有权,该房屋仍属于合法财产。
村民享有所有权必须是以房屋能够正常使用为前提下,如果该房屋毁损灭失,则其房屋所有权也随之灭失,村民失去了村集体成员资格,也便失去了宅基地使用权,无法在该土地上重新翻盖房屋。
三、农村户口迁出后的拆迁赔偿如何处理?
只会对尚有价值的房子进行相应补偿。
据统计,有些地方实施征地拆除补偿政策是和户口的人员挂钩,比如说,同等置换房屋也是按照人均面积进行,补偿的标准也是按照户口的人数进行合理分配。农村户口迁出后只能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不属于遗产,并不存在继承这一说法,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民法典物权编及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户口迁出了,依旧是房屋的合法继承人,同时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房屋不倒塌,依旧可以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不允许翻新和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