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领导能开除在编职工吗?

教育 02-26 阅读:1373 评论:1

最近在某问答平台看到一个现实案例,引发不少体制内同行的共鸣:一位事业单位员工因早年工作细节得罪领导,竟被持续打压十年。

这个员工不仅每年绩效考核垫底,还频频遭到领导调岗威胁,甚至扬言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当事人长期处于精神高压状态,每天充满焦虑。

今天我们就来剖析一下这个尖锐的话题:事业单位领导能开除在编职工吗?

一、制度屏障:领导的"紧箍咒"究竟能念多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合同续签的核心依据是"年度考核结果"。

但条例同时明确,考核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原则。若当事人能提供完整的工作记录,证明自己完成岗位职责,即便领导主观评价偏低,仍可通过申诉机制寻求救济。

现实中存在三个关键认知误区:

1. 考核末位≠不胜任工作: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档,即便连续两年"基本合格",单位也需安排培训或调岗,而非直接解聘。

2.调岗威胁的法律边界:岗位调整必须符合"人岗相适"原则,不得变相降低职级待遇。如将技术岗强行调至后勤岗,涉嫌程序违法。

3.合同续签的主动权:在编人员合同到期后,除达到退休年龄或主动辞职外,单位续签是法定义务。某地中级法院曾有判例:事业单位单方终止连续工作满10年的在编人员合同,被判赔偿36个月工资。

案例中领导"不续签"的威胁,本质是利用信息不对称的心理施压。

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明确的,任何人事处理决定都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救济途径,口头威胁不具备法律效力。

二、隐性打压:体制内"冷暴力"的三大病灶

这种持续多年的职场压迫,暴露出事业单位管理的深层症结:

1. 绩效考核异化为权力工具

部分单位将"强制分布法"机械执行,要求各部门必须产生固定比例的末位人员。这种"戴帽子"式考核,使评价体系沦为权力博弈的筹码。

某省直单位就曾出现部门全员优秀,领导硬性指定末位人选的荒唐案例。

2.申诉机制的"沉睡条款"

虽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办法》规定60日内可提出申诉,但实际工作中,超过80%的职工因担心打击报复选择沉默。

某地工会调研显示,事业单位申诉案件年受理量不足实际争议的5%。

3. 职场冷暴力的取证困境

刻意孤立、选择性忽视、过度问责等软性打压手段,往往难以形成有效证据。

就像案例中的十年打压,可能连一份正式书面警告都没有,却让当事人承受巨大心理压力。

三、如何正确认识体制内博弈

体制内职场博弈本质是心理韧性的较量。建议培养三种核心认知:

1. 破除"编制迷信":职业安全感的来源应是持续增值的专业能力,而不是一纸编制。某省级媒体主持人离职创业后坦言:"曾经视为枷锁的编制,放下后才发现真正的铁饭碗是自己的本事。"

2. 理解"剧场效应":领导的高压姿态往往是维护权威的表演,但不代表实际掌控力。就像舞台上的雷声大雨点小,看懂这场戏的观众自会泰然处之。

3. 掌握"非对称博弈":与其在领导设定的战场缠斗,不如开辟新赛道。某水利局科员专注政策研究,连续三年在部委期刊发文,最终被上级机关直接选调。

职场如棋局,与其困守残局,不如主动破局。

当然,今天讨论的是一个有点极端的特例,在体制内工作,不光要和领导搞好关系,同事之间也要注重人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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