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大妈走路突然转身,撞到男子获赔7万,网友评论区一边倒

社会 05-09 阅读:0 评论:0

近日,山东青岛李沧区发生一起人行道碰撞事故。

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边接听电话边行走,突然毫无征兆地转身,与后方王某发生碰撞后倒地。

经医院诊断,刘某右股骨颈创伤性骨折。因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未果,案件诉至法院。

经司法鉴定,刘某构成十级伤残,且因年近六旬,骨折对其身体机能造成较大影响。

法院调取事发监控后认定,刘某在前方无障碍物的情况下突然转向,对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王某未与前人保持安全距离,存在次要过错。

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王某向刘某赔偿7万元医疗费用及损失。

法官提醒,行人通行时应时刻注意观察路况,避免突然改变行进方向;后方人员也需保持合理间距,共同维护公共场所通行安全。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这波估计青岛法院要赢麻了(青岛老百姓躺枪)大妈自己在前面走路,无缘无故的情况下突然转身,撞到了别人,后面的人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距离要赔款7万。好想问问青岛法院:1:多远是安全距离2:如果后面的是大爷或者大妈,也应声倒地,该谁赔谁?3:大妈年龄大,以后大家遇到大爷大妈是不是都应该绕着走?要不留个圈?您可以让大爷大妈自备个距离圈么最后建议青岛法院给出法律的安全距离数字,在路上都标好,大家走路时候一定要保持住,前面停住,立刻停住。”

还有的网友说:“呵呵,如果以后都这么判的话,别说老人摔倒我扶不扶了,以后看到老人我都躲得远远的,还不行吗?”

也有的网友说:“如果大妈突然停住发生了这事,这么判我还能接受,大妈突然回头走发生的事故还这么判我就不理解了,这跟开车开的好好的突然倒车发生事故一样,怪后面的车吗?”

​也有的网友说:“ 哈哈哈哈,还有这种赛道,我这就让我脑血栓的爷爷出门营业。”

还有的网友说:“交什么养老保险?等我老了满大街都是保险。”

这让人想起了王浩法官,不是你撞的,干嘛去扶,如今这句话还振聋发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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