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一女技师刚生完孩子就回到按摩店上班,为男顾客提供服务。谁知,服务才开始

胡究法 2025-11-05 11:10:49

广西贵港,一女技师刚生完孩子就回到按摩店上班,为男顾客提供服务。谁知,服务才开始就遇到突击检查的民警,并以嫖娼为由对女技师拘留1天。女技师辩称她为顾客提供的是198元的泡浴按摩,并不包含特殊服务,遂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并进行赔偿。(来源:深圳新闻网)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女子唐某与丈夫共育有两个孩子,为了补贴家用,唐某平时在按摩店上班,主要为顾客提供美容护肤以及按摩的服务。 就在去年,唐某生下了第2个宝宝。新生命的诞生,给这个普通的家庭带来了新的希望,唐某在享受再次为人母的喜悦时,也要面对一个严峻的挑战。 由于唐某和丈夫本身的积蓄并不多,现在他又刚生完孩子无法工作,一家子人的吃喝拉撒全部压在了丈夫的身上。 为了能缓解丈夫的压力,同时也能给两个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唐某思索再三,经过和丈夫商量之后,决定重新回到按摩店上班。 虽然丈夫有些心疼唐某,毕竟孩子还没有断奶,不过也无可奈何。 2024年11月8日晚11时许,唐某所在的按摩店进来了三名顾客,其中男子叶某挑选了唐某为其进行服务。 谁知按摩服务刚刚开始,两个人就遇到了民警的突击检查。 民警在对两个人分别审讯时,叶某表示自己选择的是488的套餐,其中包含全L泡浴服务。 可唐某却坚持称,叶某选择的是198的套餐,仅仅是正常的按摩服务。 由于两个人的口供并不一致,后经调查公安机关认定,唐某为叶某提供的是违法服务,并以卖y为由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一天的处罚。 被处罚之后唐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并提出以下理由: 第一,公安机关认定事实不清,在没有查明真相的前提下,就对她作出处罚。 第二,之所以会在笔录上签字,确认是受到了民警的错误引导,并非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 可复议机关调查发现,在叶某选择服务套餐时,唐某为其介绍了388元包含特殊服务的套餐,不过叶某并没有同意,而是选择了488元的套餐。 这一事实,唐某知情。 行政复议机关遂驳回了唐某的请求。 可唐某还是不服,决定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并对其进行赔偿。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y,嫖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需要注意的是,违法行为并不以实际发生关系为构成要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并着手实施,即构成违法。 即便尚未实际开始服务,依旧会受到相应的治安处罚。 本案当中,由于叶某已经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且按摩店有叶某的交费记录,就应该认定为两个人已经达成合议。 故公安机关对唐某的处罚并无不当,即便唐某将其告上法庭,也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关注@胡究法的如法炮制 多学法律少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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