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岁大爷把头伸进61岁大妈裙子里了,今天看到这个消息,快要笑死了, 香港63岁的大爷和61岁的大妈,因在公众场合不雅动作双双被捕。 别觉得好笑就不当回事, 这俩人可不是被口头警告那么简单。 警方直接以“作出有违公德的行为”把他俩抓了, 要知道这罪在香港可不算轻, 最高能判7年监禁呢。 更颠覆认知的是, 他俩还不是情侣, 就只是普通朋友。 总有人说“年纪大了不懂事”, 但公共道德和法律底线哪分年龄? 年轻时知道不能当众失态, 老了反倒没了分寸感, 这根本不是糊涂, 是太把“年龄”当特权了。 公共空间的规矩, 从来都是给所有人立的,不分老幼。 这事儿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 体面从不是靠年纪熬出来的, 是靠一辈子的自我约束。 你们说, 到底是一时糊涂还是真没把规矩放眼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