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一家浴池内,有女宾客带着手机进了浴池,疑似拍摄视频,这事被人发现后报了

梅姐说法 2025-11-04 15:18:55

江苏泰州,一家浴池内,有女宾客带着手机进了浴池,疑似拍摄视频,这事被人发现后报了警,华商报大风新闻从涉事浴池和警方处了解到,民警已经出警。 11月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开始着手调查这起浴场事件,记者首先联系上了涉事的那家浴池,想从浴池这边了解些具体情况。 接电话的是浴池前台,她表示自己是早上8点多才接的班,不过,交班的同事跟她提过,昨天浴场里确实出了个事,有个女宾客带着手机进了浴池,还拍了些东西。 前台接着说,浴场其实是有明确规定的,浴池区域绝对不允许拍照或者拍摄视频,这是为了保护其他客人的隐私。 不过,公共休息区倒是允许带手机进去,而且那里也装了监控,有专人看着。 记者接着问,那昨天那个女宾客具体是在哪儿拍的? 前台说,这个她不太清楚,毕竟不是她当班时发生的事,只能知道个大概情况。 其实,这起事件最早是在11月3日晚上被曝出来的,当时,有网友接连在网上发视频爆料,说这家小有名气的浴池里,出了个让人惊讶的事。 从网友发的现场视频里能看到,有女警拿着执法记录仪,旁边站着两位民警,正在盘问一个头发湿漉漉、穿着浴袍的女子。 民警问她有没有在浴池里拍照,女子低着头,没吭声,周围围了好多人,都在看热闹。 这事一曝出来,有的网友说,洗澡的时候本来就该安安静静的,玩手机、拍照都太不应该了,影响别人不说,还可能侵犯隐私。 还有的网友觉得,这事报了警,是对的,毕竟浴池是个人隐私场所,要是真有人拍了照片或者视频,那其他客人的隐私可就全暴露了。 不过,也有少数网友觉得,这事可能没那么严重,说不定那女宾客就是不小心带了手机进去,也没真拍什么,大家没必要这么紧张。 但大部分网友还是认为,不管有没有拍,带手机进浴池就是不对的,浴场有规定,就得遵守,不能因为自己方便,就忽视了别人的感受和权益。 记者又联系了当时出警的派出所,想从警方那边了解些更详细的情况,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说,民警确实已经出警处置了,不过具体的情况还在调查中,暂时不方便透露太多。 在这起事件中,拍摄者,是否应该对被拍摄的客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呢? 如果拍摄女子确实拍摄了其他客人的隐私视频,可就违法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隐私权。 她拍视频并可能传播,就侵犯了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得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拍摄者有权要求她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要是造成严重精神损害,还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从法律后果来说,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因侵权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像被拍摄者因为隐私泄露,可能遭受的就业等负面影响,产生的经济损失,女宾客都得赔。 而且精神损害赔偿也有相应标准,会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手段、场合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浴池方面因为管理不善,导致类似事件频繁发生,浴池的管理者,是否也应该承担一定的管理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浴场有规定不允许在浴池区域拍照,但没做好检查措施,让女宾客带手机进去,就是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要是客人隐私被侵犯,浴池得对被侵犯隐私的客人进行适当赔偿。 不过,要是浴池能证明自己已经采取了合理措施,比如张贴了禁止拍照的标识、对员工进行了培训等,还是无法避免事件发生,那责任可能会减轻。 在这起事件中,有人建议设检查点能看出,浴池管理还有漏洞,得加强措施,像在浴池入口设检查点,让客人存电子产品。 目前警方还在调查,没有最终的结果,不管怎样,在公共场所,都要遵守规定,尊重他人隐私。经营者也得加强管理,保障客人权益。 信源:女子带手机进浴池,疑拍视频被人报警;江苏泰州警方:已出警处置 2025-11-04 12:15·大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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