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行?上海一孤寡老人欠银行66万意外世了,没有遗嘱也没继承人,银行追债找不到

仁仁白太 2025-10-30 01:28:19

这样也行?上海一孤寡老人欠银行66万意外世了,没有遗嘱也没继承人,银行追债找不到目标把民政局告上法庭。 要我说,还真没有什么亏是银行能吃的! 最近上海一无儿无女的老人为了治病,想找银行贷款,可一般老人难以从银行贷到钱,直到老人拿出房子抵押才答应贷款66万给他,谁知道并没治好,中途就意外去世了,这把银行搞懵了,因为老人没继承人也没遗嘱,这钱该找谁要呢? 按照以往,估计这亏银行吃定了,但它不愿意,找到法院,希望他们能给个“管理遗产的人”,法院一查,这老头确实没亲戚,于是指定老人户口本所在地的民政局来管老人这摊子事。 有了“遗产管理人”,银行直接把老人户口本上的民政局给告了,要求它代偿贷款的本金、利息、以及罚息。 结果很快就出来了,银行大获全胜,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可以自行处理老人留下的房子,而且把老人的债给还了。 此事曝光后,网友也是大开眼界,纷纷评论。 有人觉得银行太过尖酸刻薄了,认为老人都去世了,还追着不放,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死债消,然而银行却偏要追债到底,如果是老人存66万在银行,然而去世了,无儿无女的,这笔钱又该怎么处理? 还有人认为银行做得对,毕竟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老人做抵押贷款,既然房子银行拿不到,自然要找能拿到房子的人还账,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事。 要我说,这事没有什么对与错,而且是法律进一步完善的具体实践,打个比方,如果这个老人欠你66万突然去世,你找谁要账?难不成要吃这个哑巴亏,当初也是因为那套房子才把钱借给他的,可人走了,房子也充公了,你就活该做这个冤大头吗? 如今好了,《民法典》有法律条文规定,这种情况可以指定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可以向他们要债,终是给了债权人希望,对此您怎么看?是觉得银行做得对还是觉得民政局冤,欢迎交流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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