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手欠的代价!”辽宁葫芦岛,女子晚上参加聚会,结束时在饭店门口被一同参加聚会的一名男子搂抱。女子制止对方,回家后又将此事告诉给自己的丈夫。女子丈夫闻言与对方通过微信发生口角,而后又驾车带着女子找到对方与发生互殴,其中,对方还用菜刀将女子丈夫的车挡风玻璃砍碎。事后,女子报警,而后又以受到惊吓为由,要求对方赔偿2.3万余元损失。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葫芦岛市南票区人民法院) 据悉,2024年8月2日晚上,女子任某前往一饭店参加聚会。 22点30分许,聚会结束后,与任某一同参加聚会的男子苑某在饭店门口突然搂抱住任某。 任某羞怒不已,当即推开苑某,回家后又将此事告诉给了自己的丈夫徐某。 徐某闻言顿时怒了,先是在微信上与苑某发生口角。而后又于次日凌晨20分许,驾车带着任某找到苑某与苑某发生互殴。 期间苑某还持菜刀将徐某的车挡玻璃砍碎。任某害怕事情闹大便报了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具有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等情节之一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 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警方介入后,以故意伤害他人对徐某进行了处罚,以故意伤害他人、毁坏他人财物为由对苑某进行了处罚。 不过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由于任某目睹了徐某与苑某发生冲突,受到惊吓出现应急反应。夜间睡眠减少,言语减少,经常在屋里走来走去,自己叨咕,偶尔能听到“杀,杀,杀”之类的词语,莫名地感到恐惧。 事发第3天,任某前往医院就医检查,医院诊断后,认为可能是“癔病”。 随后,任某回家,而后见没有好转,便再次就医,最后住院治疗了21天,才康复出院。 任某难以释怀,出院后,便要求苑某赔偿自己医疗费、误工费等等损失。遭拒后,于是便一纸诉状将苑某告上法庭,要求苑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等损失共计2.3万余元。 法庭上,任某讲述了事情的经过,还表示苑某当时搂抱自己的时候,还触摸了自己的胸部。 面对任某的控诉,苑某承认当晚搂抱了任某,但辩称:第一、与任某原本就认识,当晚搂抱行为仅限于肩部,未触碰任某的胸部。 第二、任某本来就有精神疾病,无证据证明系自己的行为导致的! 第三、即便是自己的行为导致的,因冲突系任某丈夫徐某先通过微信辱骂自己并驾车撞击自己引发的,损害后果不应全部归责于自己。 法院怎么判?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欠缺任何一个构成要件,都不构成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苑某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关键是看是否存在过错,且与任某的损失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由于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警方认定事发当晚,苑某对任某实施了搂抱行为,苑某也承认这点。 法院认为虽然警方未将苑某搂抱任某的行为认定为猥亵,但该行为超出正常交往界限,且直接引发后续冲突。苑某存在明显过错。 由于任某提供的医疗凭证证明,任某是在目睹双方互殴特别是苑某持刀砍车后,出现精神异常并住院治疗。 法院认为,任某的病情与冲突事件之间存在时空关联性和医学上的因果关系。 虽辩苑某称任某有既往病史,但未举证证明任某此前存在精神疾病或本次发病系其他原因导致,法院最终认定苑某的过错行为与任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苑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核定任某的各项合理损失后,法院最终判决苑某限期赔偿任某约1万元损失。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注:图片来源网络

君当如兰
苑某持刀砍车挡玻璃,这不应该拘留吗?
用户10xxx72
酒后无德的下场!
用户11xxx93
4
高山流水
流氓罪应再入刑法。
用户11xxx78
这种人欠揍
休斯顿火箭营地
认识,,,认识这种奇葩,,也都是人才
进上善若水
驾驶车冲撞他人,是不是入刑拘?
春暖华开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