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在公司上厕所时,看到隔间下方伸出来一个手机,意识到被偷拍,结果发现对方竟然是共事两年的男同事。事后,因为担心影响公司声誉,女子并没有报警。结果没过多久,又再次遭到这位男同事的偷拍!而这次,女子毅然决然地选择报警并要求公司辞退同事,怎料,公司却要求她也一起走人! “反正赔了钱,她也不吃亏!”周亚原本以为自己是受害者,可在一些人眼中,她却成了“不懂事”的麻烦制造者。 2025年5月1号那天,周亚像往常一样走进一楼卫生间,在隔间里,她无意中低头,却看见了隔板下方有个手机摄像头明确对着她。更让她难以置信的是,偷拍的人竟是相处了2年、人还不错的同事李坤。 “我当时整个人都在发抖,”周亚后来对朋友说,“不是因为害怕,而是因为愤怒和被背叛。” 接下来的发展如同所有试图“息事宁人”的剧本。会议室里,人事经理面露难色:“亚亚,你看,这事传出去对大家都不好。公司正在上升期,声誉受影响的话,所有同事的努力都可能白费。” 在“顾全大局”的劝说下,在“公司会处理”的承诺下,周亚选择了妥协。李坤写下道歉书,并支付了一万元赔偿金,公司方面也表示会辞退李坤。 然而,三个多月过去了,李坤依然每天出现在办公室里。周亚也养成了一个习惯,不在固定楼层上厕所。她以为这样就能避开危险,却不知,心理学上有一个概念,叫“破窗效应”:当不良行为被放任,没有受到及时、有力的惩戒,它就会像一扇被打破而未修理的窗户,诱使更多人效仿,甚至让肇事者变本加厉。 8月18日,在公司二楼卫生间,同样的情况再次发生。而这一次,周亚直接选择报警。李坤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罚款300元。 讽刺的是,直到警方介入,公司才真正开始“重视”这件事。而这份“重视”的表现形式,却让人心寒。 8月30日,公司通知周亚,李坤将于9月返回公司工作,直到月底再办理离职手续。当周亚坚决反对与偷拍者共处一室时,公司提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解决方案:如果李坤离职,周亚也必须一同离职。 “受害者和加害者被同等对待?这是什么逻辑?”周亚无法理解。 在公司看来,周亚第一次是“好说话”的,是“不惹事”的;但第二次,她选择了报警、坚持维权,打破了公司的“平静”,成了“麻烦的制造者”。为了消除“麻烦”,最直接的方式就是让她离开。 更让周亚难以接受的是流言的传播:“她都拿了一万块赔偿了,还想怎样?”“说不定是她自己太敏感了。”以及那句最过分的:“她已经拿了赔偿,又不吃亏”。因为这件事,她患上了中度抑郁,最终选择主动离职。 很多企业遇到此类事件,第一反应是“压下去”,避免影响公司声誉。但实际上,这种处理方式往往会导致事态恶化,最终给公司和受害者带来更大伤害。 如果在第一次事件发生后,公司能立即隔离受害者和加害者;能及时辞退有重大过错的员工;能对女厕等私密区域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能在警方介入后不继续“和稀泥”,甚至不再变相惩罚受害者,那么,周亚或许也不会抑郁。 最后,每一个像周亚这样的受害者,都不应该在维护尊严的路上孤独前行。因为真正的职场安全,从来不只是隔板下方会不会出现手机的担忧,更是当手机出现时,每个人都知道该站在哪里的坚定。 信源:光明网——女子公司上厕所2次被男同事偷拍,维权反被“离职”! 文│一阳 编辑│史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