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男子和前妻离了婚,前妻不要儿子,只带走女儿,男子只好抚养儿子20年,却在迁户口做亲子鉴定时,发现儿子不是他亲生的,他质问前妻,前妻口口声声称孩子都是他的。 真是大冤头,南先生(化名)看着眼前的亲子鉴定,他养了20年的儿子,竟然不是他亲生的,他内心的苦楚,此刻真的没人能体会。 南先生是在2015年和前妻离的婚,当时他们俩感情早已经破裂了,前妻这才坚决和他离婚。 他也知道,前妻心里有一个心结,无法和他继续走下去。 前妻的心结是,有一次她煤气中毒,非常害怕,恐惧之下打电话给南先生,他却没有接电话,更没有回来救前妻,因此,前妻觉得南先生不在乎她,她已经找不到夫妻之间的意义,这才决定离婚。 离婚之后,或许前妻考虑到,带着男孩不好再结婚,所以她只带走了女儿,把儿子留给了南先生。 从此南先生和儿子相依为命,为了抚养儿子,他起早摸黑,努力工作,挣钱养家。 为了照顾好儿子,他只能尽量离家近一些工作,即使工资低一点,他也会继续干下去,为的就是照顾好儿子。 非常清楚,为人父亲,把孩子照顾好,让孩子长大之后有出息,这比什么都重要,人的这一辈子,活着就是为了孩子,孩子有出息,这比挣钱还有意义。 南先生一直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努力地培养儿子,他不但把儿子照顾好了,也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终于孩子在他的努力培养下,长大成人了。 如果没有迁户口,南先生或许就会在儿子的照顾下,安享晚年,却因为迁户口,做了亲子鉴定,让他知道了真相。 他实在没有想到,因为迁户口,做亲子鉴定,他看到的竟然是,儿子不是他亲生的。 可怜的南先生,他辛辛苦苦养了儿子20年,最后却被告知儿子不是他亲生的,而他始终被蒙在鼓里,他真是个大冤头。 南先生觉得自己很傻,他从来没有怀疑过前妻会背叛他,即使儿子长得一点都不像他,他也从来没有怀疑过。 他一直是这么觉得,女儿长得像他,所以他不用怀疑女儿,女儿就是他亲生的。 只是儿子长得像娘家人,他依然没有想过前妻会背叛过他,所以也一直也没有怀疑过儿子不是亲生的。 发生这样的事情,南先生始终无法接受,他找到了前妻,即使事实摆在眼前,他也要前妻给一个说法。 可即使在事实面前,前妻依然不承认,她依然口口声声地说,孩子都是南先生的,她还提出质疑,说亲子鉴定是作假的,至于前夫为什么要作假,他们离婚也10年了,前妻也搞不懂。 南先生看的前妻不愿意承认此事,心里更恼火了。 好在儿子非常心疼南先生,即使知道自己不是亲生儿子,他也安慰父亲,他说:“不管事情怎么样,我都会和你在一起的。” 有了儿子这句话,南先生心中有了欣慰,但儿子不是亲生的,这个事实依然让他心里非常难受。 最终前妻答应,三人一起继续做一个亲子鉴定,看看儿子到底是抱错的,还是前妻真的背叛过南先生。 那么南先生该怎么办呢? 一、如果南先生和前妻,还有儿子做了鉴定,两人和儿子都不是亲生的,那就有报错的可能,那么南先生的前妻是没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两人都不知情,前妻并没有背叛南先生,因此南先生就不能追究前妻的责任。 二、如果前妻真的背叛了南先生,让南先生抚养了儿子20年,却不是亲生的,那么这就是欺诈抚养。 构成欺诈性抚养的,侵权方要承担以下侵权赔偿责任: 1、停止侵害。将小孩带回,自己抚养;2、赔偿财产损失。男方为了孩子的生活、医疗、教育付出的费用女方应当赔偿,一般以当地的人均年度平均支出为准;3、精神损害赔偿。如果男方为此受到精神上的伤害,女方应当赔偿男方的损失。4、如果孩子的血缘上的父亲也明知的话,属于共同侵权人,应当和女方一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如果是欺诈抚养,前妻就要返还这些年的抚养费给南先生。 三、如果是欺诈抚养,南先生可以要求精神赔偿。 南先生说,当他知道事实的那一刻,他感觉天都塌了,觉得这一辈子都毁了,那是因为他的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创伤,他应当要求精神赔偿。 《民法典》第1183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那么你觉得南先生的前妻是否有背叛过他?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 2025年10月21日
河南濮阳,男子和前妻离了婚,前妻不要儿子,只带走女儿,男子只好抚养儿子20年,却
胡萝卜说法
2025-10-22 09: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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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Ggl
虽然他很倒霉,但感觉他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