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花67万买了辆奔驰,投保52万,发生事故严重追尾,几乎报废,对方全责,但对方

千帆史书 2025-10-21 18:14:31

女子花67万买了辆奔驰,投保52万,发生事故严重追尾,几乎报废,对方全责,但对方保险公司只愿赔付24万。保险公司回应称:按二手车市场价评估。 按保险公司的逻辑,如果一个人买了500万人身意外伤害险,要是这个人意外死了,那保险公司是不是可以认定这个人不值500万而少赔? 三方立场、角度不同。不过我们这普通老百姓的角度来说,既然买的是52万的保额,那就由太平洋赔付52万,然后代位追偿人保,两家公司去打官司,因为消费者出的保费,是她真金白银买的52万的保额。 都是按车的现在价值估价,买保险的时候说值52万,赔的时候说值24万,到底是谁的问题?我觉得就应该诉自己保险公司赔,剩下的事让他们自己去交涉。 大家对此事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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