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申请“辣椒炒肉”专利被驳回,这事儿一点都不冤! 说实话,要是这种申请都能通过,那专利局真该改名叫“玩笑局”了。 问题不在申请本身,而在于他们连最基本的专利要素都没搞清楚。辣椒炒肉是国民家常菜,从辣椒的品种、产地、切法,到肉的选择、部位、形状,每一步都千差万别。 西贝既没提供标准化的制作流程,也没有独特的技术创新,就想把这道菜据为己有?这不是把专利制度当摆设吗? 真正的餐饮创新,应该体现在口味的独特调配、烹饪工艺的改良,或者食材搭配的突破上,而不是试图垄断一道流传已久的家常菜。 这种做法不仅难以服众,还可能损害品牌形象。 你觉得餐饮企业应该如何正确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自己的创新呢?欢迎分享你的看法!
新点菜法:老板,请烫一袋油淋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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