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合规机制在蛀虫面前一文不值!万科高管“掏空”公司,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万科 房地产 万科原总裁祝九胜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让“高管掏空上市公司”的法律定性问题再度引发关注。不少人疑惑,这类行为究竟算贪污、职务侵占,还是藏着更复杂的罪名?其实两者有明确界限,且实际案件中往往牵扯出多重犯罪。 先分清最易混淆的两个罪名:贪污罪针对的是国家工作人员,比如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人员,侵犯的是公司(包括民营、混合所有制)的财产所有权。从万科背景看,深铁作为国资大股东持股超27%,但万科本身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祝九胜的身份更可能适用职务侵占罪——若其利用总裁职权,通过虚报开支、关联交易等方式转移公司资产据为己有,就可能触犯此罪。不过结合市场猜测和其金融背景,祝九胜案件更可能涉及这几类犯罪: 一是挪用资金罪。若其将万科资金违规拆借到关联方,或用于个人牟利,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就符合该罪构成要件,这在房企资金密集型业务中尤为常见。 二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作为高管,若在项目合作、融资等环节收受回扣、好处费,数额较大即可定罪,这也是房企反腐中的高频罪名。 三是违规放贷或贷款诈骗罪。法律人士分析指出,其案件可能与金融业务相关,若利用职权协助关联方骗取银行贷款,或违规审批公司对外放贷造成重大损失,就可能触及此类罪名。 从万科近期动态看,还暴露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嫌疑。深铁作为国资大股东累计投入超900亿元,却因万科巨亏导致国有资产严重减值,若查实高管在资金使用、资产处置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就可能触犯此罪。此前烟台万科项目被举报的7.47亿元虚假结算,也可能涉及合同诈骗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等关联犯罪。 目前官方尚未披露具体罪名,但此案已明确一个关键:无论是国企还是混合所有制企业,高管利用职权“掏空”公司绝非“商业决策失误”,每一笔资产转移背后都可能藏着刑事风险。最终定论虽需等待调查结果,但这起案件无疑给所有企业高管敲响警钟——职务便利绝不是谋取私利的“绿色通道”。万科 万科资金困局 万科究竟怎么了?!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否应该入刑
上市公司的合规机制在蛀虫面前一文不值!万科高管“掏空”公司,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
法叔讲理
2025-10-15 10: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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